

新闻动态
一是政企政事分开,管办彻底分离。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民政行政机关不再作为发起人或投资人,参与经营性公墓和其他殡葬服务企业的建设经营,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经营性公墓和其他殡葬服务企业任职或兼职,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中获取利益。要把现有的殡葬市场监管机构与殡仪馆、公墓等殡葬事业单位彻底分开,将经营性、事务性等工作彻底剥离,行政单位的职责在于制定和执行政策、协调与监管,管理单位的职能在于管理与执法,服务单位的职责在于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殡葬市场监管的公开、公正、透明。...
加紧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并创造条件尽快制定《殡葬法》,提高殡葬市场监管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加强殡葬市场监管相关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合,使各项监管制度具有可操作性,落实到位;根据殡葬市场监管的实际需要及时立法,不给扰乱殡葬市场秩序的行为可乘之机。...
中国的殡葬服务业是一个比较幼稚的产业。目前殡葬服务市场的经营主体仍是民政部门占绝对的优势,形成殡葬市场垄断竞争的格局。垄断消除了机构的外部竞争压力,抵消了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的内在动力,造成殡葬事业单位缺乏竞争意识。殡葬事业单位非企业化的管理模式造成管理费用开支过多和人财物的浪费,不健全的投资约束机制、低水平的设计、过高的固定资产投资,造成殡葬机构高能耗、低负荷、运营成本高和经济效益低。大部分殡葬事业单位服务项目单一,服务手段粗糙,服务质量低下。...
视觉走廊是指连续性的视觉空间,或者说是一种明显的空间体验。连续的自然和谐的景观视野能够带来更好的视觉感受,在公墓景观设计中如能规避墓地带来的视觉不适感,同时利用自然景观的视觉走廊在公墓内部营造视觉观景路径,能够使乡村公墓景观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达到最大的视觉景观效益。在视觉景观走廊的保护利用中应当注意山、水、城之间的视觉联系和乡村景观的连续性,保证其观山、观水、观城的视觉走廊以及农田、林地景观的连续性不受影响,对于绛县己存在的景点及视觉走廊要进行严格的保护。...
乡村公墓景观规划设计在保护景观格局的同时也应当遵循和加强地域景观风貌,景观风貌是指地域经过长期历史发展积淀、呈现出的有别于其他地域的综合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特征,包括显质的山水环境、建筑道路和聚落形态等物质环境,以及包含在显质环境中的各种潜质要素。...
乡村公墓建设中必然会对乡村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在进行乡村公墓景观规划设计时应当重视景观生态的保护,以景观生态学为基础合理地组织自然景观和人工景观的关系,构建适宜乡村地区且符合生态要求和可持续发展原则的乡村公墓设计方法。...
(一)稳妥推进散坟整治工作 殡葬执法工作具有较强的特殊性,而其中的散坟整治工作更是艰巨和复杂。因此,既要依法治理,将散坟免费迁入至公益性安息堂;又要让群众满意,避免引起和激化社会矛盾。一是应该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宣传生态安葬理念。如利用清明、冬至等重要祭扫节点,进入社区、乡村开展丧俗改革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破除丧葬陋俗,积极推进散坟整治工作。二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居委会、村委会的作用,实地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引导群众自觉接受生态安葬理念,杜绝违规乱葬的现象发生。...
(一)提升政策实施公平性 “建立健全保障基本、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是惠民殡葬政策的总体要求。吴江区惠民殡葬政策虽己施行多年,但政策实施的公平性上还有不佳之处。特别是在免费对象的覆盖范围方面,由于具体政策的限制条件,影响了吴江区殡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发展。因此,应扩大减免对象覆盖面至所有在殡仪馆办理遗体火化手续的人群,在供给覆盖面上达到机会均等,以提升政策实施的公平性,真正意义上实现全民覆盖。...
吴江区于1998年,由民政局和公安局联合发文,对社会上的非法殡葬车辆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在依法整治和取缔非法殡葬车辆的过程中,对符合遗体接运资质要求并重新购买正规殡葬车辆的驾驶员个人,经民政局审批后,统一发放社会殡葬车辆专用牌照和服务标识,并经殡葬服务机构授权,委托其在限定的镇区范围内开展遗体接运服务。在遗体接运服务方面,社会殡葬车辆为治丧群众提供了很多便利,如就近接运、节约时间、缩短路程等等,然而在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方面,却出现了很多问题,如乱收费、捆绑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致使关于社会性殡葬服务收费的投诉举报事件一直不断。...
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的助人服务活动。从该定义就可以看到,社会工作的本质在于其是一种助人活动,其特征是提供服务。社会工作最早起源于西方的慈善救助活动,其本质在于助人,后来逐渐发展成为一种附有利益诉求的专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