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西方政治从对死亡文化影响的角度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邦国林立,战争不断。二是古代的民主政治。三是神权与世俗权力的形成。四是天然契约论。五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思想的影响。...
西方哲学一开始就比较关注个人及个人在社会整体中的作用。谈西方哲学不能不从西方哲学的鼻祖苏格拉底谈起,同时也不能不谈对西方后世死亡文化有深刻影响的伊壁鸿鲁。...
村葬是指不分民族、家族,村里的死者都安葬在一起公共的墓地里。这种公共葬地是村社墓地,是所有村民公共的财产。云南崩龙族聚居的村落就有村社墓地,本村的死者不分等级、家族、姓氏均可入葬。城镇村落发展起来后,又出现了城镇基地。城镇墓地有的仍以民族、家族为单位“小聚葬”,有的不分民族、姓氏、职业、年龄、性别,实行杂葬。...
(1)从外因来看,无法进行公墓用地的持续扩张 在土地资源尤为稀缺的苏州地区,能够用于建造公墓的土地极其有限。根据苏州市2016年末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可知,殡葬设施所属的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仅占总量的0.20%。再除去风景名胜用地后,能够实际用于殡葬设施的土地供给量则更是屈指可数。此外,殡葬用地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与其他方面的土地利用有着不同之处,在选址方面并非任意的土地都可用作公墓建造。《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等殡葬法规都明确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地区建造坟墓。公墓的扩建在土地总量与建设选址上受到了双重制约。并且《苏州市公墓管理办法》在2004年就已明确提出禁止新建和扩建墓地,这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加剧了“死墓危机”的来临。通过卫星影像判读发现,苏州市30家经营性公墓,已占土地2700亩左右,基本上接近了规划总量。各公墓内大部分土地已经开发,部分公墓已经没有存量土地可用,进入了“死墓”状态。...
各地要根据经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同意,民政部颁发的《殡葬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殡葬事业单位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切实加强公墓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民政部制定的公墓服务操作程序和服务规范,把监督、检查制度落到实处。要加强公墓整体规划,力求墓区布局、建筑设施与景点设置协调、规范;对公墓的绿化美化,要坚持景观园林化的原则,使其和谐、庄重,格调高雅。...
公墓是我国现阶段骨灰、遗体处理的过渡形式,不是殡葬改革的方向,因此要严格控制。根据民政部公墓规划原则和省民政厅制定的全省公墓总体规划要求,各地要有控制地适度发展公墓,决不能突破规划数。除兴建树葬公墓(在荒山、膺地树葬,不建碑、墓)外,成都市、自贡市、德阳市、绵阳市(除平武县)、南充市(除西充县)、资阳地区不得再新建公墓;乐山市、沪州市、攀枝花市、内江市、广元市城区不得再新建公墓。其他市、州政府、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公墓总量控制在1-2个;县(市、区)原则上只能建1个,对已建有1个公墓的县(市、区)不再报批新建。...
科学完善的殡葬法律体现,对推动殡葬事业发展,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具有基础性作用。目前我国殡葬领域缺乏专门法律,现行的殡葬管理条例己无法适应当前殡葬事业发展形式。第一,现行的殡葬管理条例为2012年修订,其殡葬管理方针仍落脚在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这与当前推行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建立惠民殡葬服务体系的改革重点己不相适应。第二,殡葬管理条例内容过于宽泛,缺乏对殡葬各个环节的具体规定,缺乏实操性。第三,殡葬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条例范畴,仍未上升到法律层面,导致殡葬改革存在无法可依的局面。目前我国新的《殡葬管理条例》仍处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阶段,新的《殡葬管理条例》将加强对目前殡葬改革的指导作用。...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部署要求,我国14个省份已完成省级殡葬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并实现了与经营性公墓和殡仪馆的互联互通,部分地区实现了省、市、县、乡、村五级联通;实现了与婚姻、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数据共享。杭州市数字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开发殡葬服务在线办理掌上平台,提升殡葬服务智慧化水平。...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全国31个省均制定了惠民殡葬实施办法,将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存放等纳入基本殡葬服务,逐步构建起相对完善的惠民殡葬体系。...
1、调研不够充分降低了规划选址的科学性 公益性公墓的规划选址直接影响工作使用和管理的成效。根据上级要求,D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必须在2个月时间完成,工程主要分布在12个村庄,互相之间距离5公里左右,全镇有资质的建筑施工队伍共有4个共50余人,施工人员不足。每处公墓需要80cm*80cm*3cm的大理石板1200块,需要80cm*80cm* 15cm卧碑100个,全镇共需要大理石板22400块,卧碑1200个,需要大量的机械和人力赶制和运输,同时,全镇公墓平整土地24亩,开挖土方3000余立方米,工程量较大,时间非常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