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我国法律赋予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期限界满后续期的权利,而且包括自动续期的住宅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的续期都以申请为前提。巾墓地不是住宅,应当适用非住宅建设用地的续期程序,因此经营性墓地使用权人应提出书面续期申请。申请程序如下:...
根据前文阐述,经营性墓地的使用期限取决于所依附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及用地类型,且经营性墓地是建立在国有土地之上,用地类型与“其他用地”最为合适,而其他用地类型土地使用期限不得超过50年,这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因此经营性墓地的使用期限应当在这50年范围之内。这里论及的使用期限仅仅适用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墓地,划拨取得的墓地使用权的期限由永久的,具体使用是严格依据相关划拨政策规定的。而经营性墓地使用权期限在50年范围之内,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确定,约定期限也不得超过经营者从国家取得用地使用期限的剩余年限。巾《殡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规定的20年缴费周期与墓地买卖双方约定的使用期限是有实质区别的,该期限性质上并不是规定所说的使用期限,而应将其归为服务性合同的期限。...
近年来,广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特殊区情,推动殡葬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全局,注重规划引领、政策指导,着力补齐设施和服务短板,殡葬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2017年底,全区有殡仪馆31个,公墓30个,殡葬管理机构35个,2017年全区火化率28.7%,比“十一五”期末提高了11个百分点。...
近年来,陕西省大荔县以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县为契机,深化新型殡仪和农村婚丧礼仪“两项改革”,加快农村公墓和红白理事会两个全覆盖,带动了农村环境改善和农民生活方式转变,探索出了一条殡葬改革引领全域发展的乡村全面振兴新路子。...
2017年,山东省沂水县创新实施了以“殡葬全免费”为核心的殡葬改革,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此基础上,沂水县持续深化提升这项工作,从2()l8年4月份开始,探索实施了以“厚养礼葬”为主要内容的丧事礼仪改革,选择三个乡镇进行试点,通过试点摸索,从7月1日开始全面推行以“播放哀乐、宣读逝者生平、鞠躬告别”为主要内容的“追思会”丧事礼仪模式。...
1、德国墓地使用权的立法 根据德国相关法律,按照主体将墓地分为公法人性质的墓地与私法人性质的墓地。所谓公法人的墓地是指,以《德国勃兰登堡殡葬法》为例,由乡镇及其宗教团体建设的墓地。该团体可以整体或者部分关闭墓地,但应当给予补偿。...
韩国与日本相类似,也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孝文化”深入人心。因此对于墓地同我国具有相同的感情。韩国关于私法领域下墓地使用了坟墓基地权的概念。坟墓基地权,即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土地上设置坟墓的人所享有的使用坟墓基地附近土地,类似地上权的习惯法上的物权。根据韩国高院判例承认其物权请求权。虽然该权利属性是由判例所确定,由习惯所支持,但是法律依旧赋予其物权请求权。消除妨碍排除他人干涉以及主张物权请求赔偿的权利。...
日本与我国隔海相望,又深受儒家传统文化的影响。在文化层面上,与我国关于墓地的相关认识趋同,在社会发展层面上,日本也是一个高老龄化国家,对墓地需求日益旺盛。我国的老龄化问题也日益突出。从这两方面看,我国与日本具有极度相似性,因此,笔者通过对日本关于墓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的梳理,为我国的墓地使用权提供可供借鉴的内容。...
1.要有起点高、可持续发展,既能反映殡葬特点,又能给人一种全新理念的规划。良好的规划必须考虑到公墓发展规模、整体环境、绿化面积,道路宽度、墓价定位等等,并把殡葬文化与公墓建设融入一体,形成人文景观,使公墓真正得以可持续发展。...
1.认清公墓的作用,明确公墓执法的价值取向。在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和《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中,都从公墓功能作用的角度将其界定为“用于安置骨灰或埋葬遗体的场所”。公墓不仅是每个人的最终归宿,而且还可以发挥多种功能,具有多方面的巨大的社会价值。因此,全面挖掘公墓的社会价值,重视城市泊勺墓园文化研究,这对公墓价值的新认识,将从深层次影响公墓管理法律制度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