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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清公墓的作用,明确公墓执法的价值取向。在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和《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中,都从公墓功能作用的角度将其界定为“用于安置骨灰或埋葬遗体的场所”。公墓不仅是每个人的最终归宿,而且还可以发挥多种功能,具有多方面的巨大的社会价值。因此,全面挖掘公墓的社会价值,重视城市泊勺墓园文化研究,这对公墓价值的新认识,将从深层次影响公墓管理法律制度的建设。

2.完善公墓用地制度。公墓用地制度是公墓发展管理制度中最基本制度,包括宏观上的公墓选址制度和微观上的墓穴用地制度、公墓建设规范。原则上限定公墓应用荒山痔地,建造墓穴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不能超标建造。
3.建立墓穴营造规范和标准。从表面看,墓穴营造规范和标准是个技术性规定,但实际上是殡葬改革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一般而言,一个“墓”可以分地上地下两个部分。墓穴营造的规范和标准也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对地上部分所用材质和尺寸大小的限定,另一个是对地下部分是否做地下工程,是否要采取保留骨灰的措施的规定。
4.健全公墓审批制度、经营管理制度。目前,公墓的审批主要限于设立审批,缺乏有关公墓改建、扩建、迁建、废弃、封闭等方面的规定。其次明确公墓责任,很重要一点是明确公墓档案管理责任,因为公墓经营的长期性和业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公墓的业务档案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和特定的价值。此外,建立公墓风险控制制度很有必要。从长远看,公墓实际上是一个风险极大的行业。在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下,政府成为公墓经营风险的最终承担者。但对政企分开后,独立经营的企业化公墓,如何控制经营风险,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有必要建立公墓经营保证金制度、管理维护基金制度等风险控制制度来解决这一问题,这对维护公墓和丧属的合法利益,确保社会稳定,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