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1、法规体系不断健全 1985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殡葬改革的暂行规定》,这是新中国建国1985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殡葬改革的暂行规定》,这是新中国建国后第一个全国性的殡葬行政法规,标志着我国殡葬改革开始,墓葬建设与管理进入法制阶段。1992年8月25日,民政部发布并实施了《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民事发(1992)24号)其中明确指出“公墓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葬骨灰和遗体的公共设施”,并提出了将公墓分为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种公墓管理类型。1997年7月,《殡葬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殡葬管理进入了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阶段。2016年2月26日,民政部、科技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单个墓位使用率”。...
墓园不仅是一个单纯物质及其运动的自然事物,更是一个精神情感表达空间。从具有自然意义的单纯物质出发,墓园包括建筑、植物、山水、石等自然存在物质;从精神表达方面出发,墓园包括人类创造的纪念堂、石兽等物质产品和祭祀活动、冥想室等精神产品。这种精神是长期以来的历史文化积淀,具有人类的共同情感积累,通过具体物质要素的承载去表现特有的精神属性。...
中国传统观念强调“入土为安”,把死后的世界称为九泉之下,己故之人命归黄泉。认为土地具有“生”的功能,视土地为生命之本,人死后要回归土地与自然才能安息,灵魂才能自由。正是这种“视死如生”、“祖先崇拜”的生死观引导下产生了慎终追远、入土为安的孝道理念。受入土为安孝道思想的影响,在公共墓园建设中一般会设置墓穴用来安放逝者骨灰。...
土葬是人类死亡后的丧葬方式之一,起源于原始社会,流行于世界各地。“方法是用棺木盛尸,挖葬穴,深埋土中,以土丘为标记。”①在等级社会之中,土葬根据身份地位不同有不同规格和级别的葬式,官位越高,占地越广,坟头越高。“土葬之俗,劳民伤财,滥占耕地,传染疾病,故新中国建立后己逐步为火葬法所替代,但至今在偏远农村仍有残存。...
我们在海岛生态墓地的开发建设中要力求使人为景观建筑与海岛的自然景观融为一体,最大限度的维护海岛生态自然环境,合理完善海岛生态墓地的功能属性,并在满足人类对大自然渴望的精神追求的一种心里需求的同时,也要打造出具有时代特征和现代文化气息的人文景观建设,使海岛生态墓地具有文化内涵,让它具有独持的文化性和艺术性,将海岛生态墓地内的墓园景观规划布局艺术化,植物的绿化搭配艺术化,景观设施设计艺术化,墓碑的设计艺术化等等。...
在开发建设海岛生态墓地的过程中,我们要运用景观学原理,合理的搭配岛上可绿化的树种。一般来说大多数公墓园林内都会以种植常绿的松、柏等为主。这些树种长大后树形高大挺拔、四季常青,适宜广泛种植,并且在中国传统的文化思想中它还象征着永恒和万古长青,能够寄托生者对死者的怀念和哀悼,表达生者对先辈们的深深缅怀之情。...
公墓是一个城市社会公共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发海岛生态墓地建设就是沿海城市社会需求的一种反映。如果把医院的产房比作生命的起点,把少年、青年、中年、老年视为生命之旅的各个骚站,那么陵园和墓地则是人生的终点站和归宿。其存在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城市土地资源的匿乏和人们传统观念的转变,人们对公墓的殡葬形式多样性的认同,开发海岛生态墓地建设也是满足社会发展的一种需要,是具有可行性的。...
墓区的绿化是整个公墓绿化美化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墓园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墓风景林的营造是公墓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是避免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矛盾,是现代城市公墓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墓区的绿化涉及到每一个墓穴,影响到墓志的保存和人们的殡葬活动。...
传统墓区主要是指以下两种形式:水泥,石料的平面墓穴形式和塔陵,骨灰堂,骨灰墙的立体墓穴形式,这两种形式在我国比较常见常见。水泥墓穴骨灰公墓和石料墓穴骨灰公墓用水泥或石料板块制成墓穴安放骨灰盒,立墓碑.每墓占地面积大约为2平方米,并且在其墓周围栽植松、柏等常绿类树种,并有园林化的绿带和亭、台、楼、阁等文化设施,以增加景观效果。这种形式的功能分区在城市公墓规划设计中盛行,因为符合“入上为安”的中国传统文化,并且可根据市场和人们的需求,一般分为普通、中、高三档,所以成为全国公墓的一种很普遍的公墓分区依据。...
殡葬服务区主要由殡葬建筑物构成,因此该功能区内建筑的设计是重点。建筑实体与其外观造型,在面、线、点、体量、质地、色彩的组合上,成为在空间上变化的序列,产生整体的综合形象。它是人们对墓园整体的档次和文化品位高低最直接的印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