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墓,太仓公墓,浏家港塔陵
礼乐思想是儒家学说的经典概括,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中国古代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实践礼法。人们遵循礼的秩序并在乐的影响下,不断从行为规范上践行着儒家亲亲尊尊的核心理念及凡事奉行中庸之道的礼乐思想。余英时指出:“我们可以断言,离开了古代的礼乐传统,儒家中心思想的发生与发展都将是无从索解的。”①严格来讲,礼乐思想反映出的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气质追求,恰如牟宗三所讲:“这整个的文化系统,从礼一面,即从其广度一面说,我将名之曰:礼乐型的文化系统,以与西方的宗教型的文化系统相区别。”②
礼乐思想探源
礼乐思想在古代的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中,不仅占据着重要地位,而且从原始的巫术风俗逐渐发展到西周成为一种礼乐制度。后虽在春秋战国出现了“礼崩乐坏”的局面,但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学一派主张实行“克己复礼”让其焕发了新的生机,将其“礼乐”的教化功能发挥到极致。
自然性一一原始的巫术礼仪
“礼”的繁体字是“擅,从说文解字来看,“擅:从示从登”③,“登,行礼之器也”④。“礼”最早出现在殷商时期,其最初代指的是用来祷告祈运、祭祀宗庙的器具,在古时各类“敬天尊祖”的场合常有此类“礼器”的出现。王国维在其《观堂集林·释礼》中提到:“盛玉以奉神人之器谓之,若登。推之而奉神人之酒醒亦谓之醒,又推之而奉神人之事通谓之礼。”⑤可见“礼器”与“礼”的渊源。
“礼”最早可追溯到原始社会的祭祀仪式,“最初的意涵是通过外在器物和人的行为规范加以外显的一系列仪式,其特征是以祭神(祖先)为核心的原始仪式。”@而中国的礼乐,最早可追溯到远古的巫术活动一一乐舞。“‘礼’是阶级分化的产物,它的贫富差距初露端倪早在部落时期就己有所形成。而“‘乐’产生于同自然界的斗争、同自然界的模仿、原始人类表达情感的需要、人民的劳动生活中。”①早期的乐舞常常出现在祭祀祖先的巫礼仪式上,一般用于人与神之间的沟通交流,以此达到通感神旨的目的。受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其巫术礼仪单指祭神之器,后与等级制度和伦理道德相融合发展为成为祭祀时的一套标准程序。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提出:“《楚辞》之灵,殆以巫而兼尸之用者也。其词谓巫曰灵,谓神亦曰灵,盖群巫之中,必有象神之衣服形貌动作者,而视为神之所冯依,故谓之曰灵,或谓之灵保。”②便可知乐舞与巫术礼仪是混沌一体的初始关系。
李泽厚先生认为原始的巫术礼仪中“浓缩着、积淀着原始人们强烈的情感、思想、信仰和期望。”③他看到了中国与西方不同的巫史传统,认为“中国是由巫到礼的理性化道路,巫的理性化的主要成果或集中体现便是礼。”④礼乐传统正是来源于原始的巫术礼仪,经理性化的变革发展,为儒家所奉行。
制度化一一禁锢的礼乐制度
“礼”从最初“奉行鬼神之事”的巫术礼仪向维护等级伦理制度、维护君主权威的“礼制”转变始于周代,形成“周礼”。作为上承接夏朝和远古先民对于图腾文化和祭祀仪式的崇拜,下开启中原礼乐文明先河的西周时代,在公元前1046年至公元前771年的近三百年岁月里,周王朝早期统治者们以血缘关系建立的“封诸侯,建同姓”的分封制,为当时中央集权提供了时代的智慧,同时也为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封建制度烙上了深深的印记。在周代,宗法制决定了各级权力体系的继承制度,分封制为当时奴隶制国家提供了治理模式,而“周礼”则解决了统治阶级之间的交流方式与等级区分,从形式上塑造了国家权力核心。三者共同作用,建立了一个较为稳定的社会大环境。
“礼乐制度”肇起于古代中国的西周王朝,周成王继位后,周公旦“制礼作乐”,不断完善分封制下的国家上层建筑,逐步建立起系统的礼乐制度,形成了以宗法制、分封制、礼乐制并行的统治体系。值得一提的是,周公旦所打造的“制作乐”创造性地解决了统治阶级巩固政权的迫切需要。通过“乐”对自己当下的政绩歌功颂德,用“礼制”对人们的行为举止和各个阶层关系做好规范引导。换言之,“制礼作乐”的政治功能突显,它可以有效地区分社会等级,巩固国家统治。但“周礼”对社会和国家的影响远不只如此,周公制“礼”将简单的祭祀仪式拓宽到等级森严的宗法制和人们日常生活方方面面行为的约束上来,并在周王朝的各个社会层面上加以施行。
正如李泽厚先生所说“周公把巫术外在化为人文制度,孔子把巫内在化为人性情感。”①即“周公‘由巫到礼,政治脱魅’,孔子‘建构情理,释礼归仁’。”②可以看出礼乐制度己经和当时社会制度与人民生活行为规范紧密的融合在一起,逐步构建起以“礼乐”为核心的规章制度和政治体系。
理论化一一教化的文化传统
“礼”从起初的巫术礼仪到周代的“制礼作乐”,至后来儒学一脉为其注入了伦理教化的价值取向,并逐步演化成华夏文化体系中一个基础性的思想观念,“礼仪之邦”的称谓也盖源于此。在《乐记》中,“礼”出现了86次,总结其各种用法含义,大致是指一种既有宗教祭祀色彩,也有道德伦理观念的行为规范,用于区分等级差异,维护秩序森严,通过这种内化于心的规章制度,起到维护国家稳定、巩固社会秩序的作用。
《礼记·曲礼》中提到:“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令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卜·…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③可见,能承认礼,学习礼,并受其教化才是古人认为人与禽兽最大的区别。除了“礼”的教化,“乐”的影响也至关重要。孔子是“乐教”的倡导者,他不仅继承了西周的礼乐传统,并且丰富了其内涵。《乐记·乐象》中讲到:“违乐不可伪”,说明“乐”的真实性是不会通过其他方法加诸于人们身上的,它只通过对人们内心的感染和熏陶,渐渐提升自我,逐步实现了音乐潜移默化的教化功能。在孔子看来,乐既有“美”的抒情,更有“善”的教化。孔子把艺术上的美与伦理道德上的善在乐中融为一体。伴随着儒家内容的发展与丰富,在人们改造世界、改造自我的过程中,将不同功用的“礼”和“乐”相结合,使得“礼乐文化”成为儒家思想的核心,被逐渐以“礼乐教化”之名将其内涵不断丰富并形成系统化、体系化。
同时,孔子在创立儒家学说之后,为广泛推行其主张,开始设立私学,主张“有教无类”。“有教无类”的实行让儒家学说传播四海,最为核心的“礼乐”思想自然也在社会各个层面得到了极大地推广。时代衰变、几经更替,“礼乐”思想己然演变成一种自在自为的文化形态,作为民族共同价值观约束着人们日常生活的行为举止。“礼乐”文化也从周代的“礼”为“器”所彰,转变成“礼”由“人”所行的一整套实践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