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处在一个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是一个社会转型时期,神权政治日趋没落,人的作用日见突出,人们的观念里鬼神观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谈到夏商周的鬼神观《礼记.表记》中有这样一短段话:“子曰:‘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先禄而后威,先赏而后罚,亲而不尊。……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尊而不亲。。…,.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其赏罚用爵列,亲而不尊。”由此可见“事鬼敬神”是春秋前人们对鬼神的崇拜,但在春秋时期人们的观念里,人的地位得到了提高,《左传》里有许多关于民本的思想。如《左传.桓公六年》:“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赞神”。《左传.庄公三十二年》:“吾闻之,国将兴,听焚民;将亡,听赞神。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在人们的观念里,神与人的位置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并开始注意“人”的价值了。《左传.嘻公十九年》:“民,神之主也”。《左传·襄公十四年》晋侯师旷说过这样一段话:“或者其君实甚。良君将赏善而刑淫,养民如子,盖之如天,容之如地。民奉其君,爱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畏之如雷霆。其可出乎?夫君,神之主而民之望也。若困民之主,匾神乏祀,百姓绝望,社樱无主,将安用之?弗去何为?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把民放在了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在桓公三年和信公十九年,都提出了民为神之主的观念,具有十分强烈的重民轻神,重人轻鬼思想倾向。与此想联系的便是对丧葬礼中人殉现象的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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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殉就是让活着的人为死人陪葬,人殉制度萌芽于原始社会,在奴隶社会,特别是在商代,人殉制度达到了它的高峰,商代人殉现象十分普遍,不管是在殉葬人数上还是殉葬方式上还是人殉对象上商代的人殉都可以说是空前绝后的,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凡是奴隶主的墓葬,几乎都有殉葬者。据考古学家分析,安阳殷墟小屯的侯家庄1001号墓大约有四百多殉人,武官村大墓因经盗墓破坏严重,确切人数无法估计,但相关专家保守预测应在79人以上。
春秋时代人殉陋习虽然还大量存在,但人殉制度开始遭到有识之士的反对,出现衰落之势。《左传》中共记载了多次有识之士反对人殉的事件,一次是《左传.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初,魏武子有劈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武子的儿子魏颗,是不赞成其父妾殉葬的。一次是《左传·文公三年》(公元前621年):“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君子曰:“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治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诗》曰:‘人之云亡,邦国珍瘁。无善人之谓。若之何夺之?’。”《左传·成公十年》:,’(晋侯)将食,张,如厕,陷而卒。小臣有晨梦负公以登天,及日中,负晋侯出诸厕,遂以为殉。(传言巫以明术见杀,小臣以言梦自祸。)《左传.成公二年》宋文公用人殉、《昭公十三年》楚灵王、《左传.定公三年》邻子人殉,这是人殉行为都遭到了人们的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