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周以降,王室衰微,周公所制定的一套显示周天子权威的礼乐制度遭到破坏,出现了所谓的“礼崩乐坏”的现象。诸侯“问鼎”“郊天”“逾礼厚葬”等僧越之事屡屡发生。那些象征王权的礼器成为诸侯凯觑的对象。
首先是春秋时期厚葬之风日盛。“国弥大,家弥富,葬弥厚”,春秋时代,上自王公贵族,下至匹夫庶人,无不以铺张丧事为荣。诸侯膺用天子之礼,如《左传·成公二年》:“八月,宋文公卒。始厚葬,用屋炭,益车马,始用殉。重器备,撑有四阿,棺有翰桧”。【疏』注“四阿”至“王礼”。孔疏:《周礼·匠人》云殷人“四阿重屋”。郑玄云:“阿,栋也。四角设栋也。是为四注掉也。”《既夕礼》陈明器云“抗木横三缩二”谓龄停之上设此木,从二横三,以负土。则士之撑上平也。今此撑上四注而下,则其上方而尖也。礼,天子撑题凑,诸侯不题凑。不题凑则无四阿。《释话》云:“祯、翰,斡也。”舍人曰:“祯正也,筑墙所立两木也。翰,所以当墙两边,障土者也。”翰在墙之旁,则知此翰亦在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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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云“会弃如星”,郑玄云“会谓弃之缝中”,言其际会之处也。会在弃之上,知此桧亦在上。棺有此物,明是其饰,故以为旁饰、上饰也。言“掉有”、“棺有”,则是本不当有,言其厚葬,讥其奢潜。宋公所潜,必潜天子。明此四阿、翰、桧,皆是王之礼也。屋炭言“用”,亦本不当用。其屋炭盖亦王之礼也。车马、器备,法得有之,言“益”言“重”,但讥其多耳。殉则本不得然,非讥其潜。’宋文公享受的是天子葬礼的待遇。同时,卿大夫僧用诸侯之礼的象也比比皆是。“一些平民模仿贵族的礼制用鼎随葬,冲破了士和庶人的界限。如在洛阳中州路、安阳后岗和山西侯马上马村等地发现的春秋中晚期的小墓中,随葬品德组合就以}i、豆、盆、罐或鼎、罐、盆、铜等仿铜礼器的陶质明器为主,有的小墓甚至还随葬有少量的骨制车马明器。按照礼制的规定,平民是绝对没有资格用鼎随葬的。但这些小墓的主人已不满足原有的地位,他们力求通过这种体现社会地位和身份的用鼎制度,希望在阴世能够跻身于特权阶层之中”。①。其次,周天子失去其天下共主的地位,大小诸侯不再听从天子的命令,也不再定期向天子述职和纳贡。周王朝由于财源枯竭,不得不向诸侯求金、求复而逐渐成为诸侯大国的附庸,失去了控制诸侯的能力。《左传.隐公三年》周平王死后,周室派人到鲁国求赅。还有不依礼参加会葬。天子葬时,诸侯都当亲往参加葬礼,在《左传》中不参加天子会葬的也时常发生,如《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中记载的葬灵王的时候,“鲁不会”。而“鲁不会”的原因竟是要去参加当时强盛的楚国国君楚康王的葬礼。《左传.宣公十年》记载齐惠公死后,“公如齐奔丧”。顾栋高认为:“十二公无亲会天王之葬者,而亲往奔齐惠公之丧,随又遣卿会葬,是以天子之礼事齐也。”由此可以看出,春秋时期王室衰弱,小国诸侯,宁可不敬天子,对于强国,却不敢敷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