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诞生之前,在印度的传统思想中,就已经有了轮回的观念。这一观念的出现,当与人们对于死后世界的思索相关。早在吠陀时期,印度人对死后世界就有了想象和建构,并有了初步的轮回概念。’到了奥义书时期,随着“五火二道”的提出,使得轮回的概念渐趋丰富和成熟。“五火”指的是人死后至来生的五个阶段,“二道”是为“神乘道”和“祖灵道”i0“神乘道”指人死之后,经过五个阶段的轮回,最终得以摆脱世间,进入大梵世界的过程。而“祖灵道”则指经过轮回之后,不能得到解脱,从而重回世间的过程。奥义书明确了业报的观念,《唱赞奥义书》云:“在斯世行善行者,有望生于善胎……若在斯世行恶行者,其事且将为入乎不善之胎。”并且将“我”或“阿特曼”确定为轮回的主体。关于解脱,奥义书认为,要想实现解脱,就必须达到“梵我一如”的境界,只有如此,才能摆脱一切欲望与烦恼,超越轮回。5这些有关轮回的观念对佛教起着相当大的影响。
佛教作为婆罗门教的反叛者,在很多理论上,与婆罗门教大异其趣。原始佛教强调的是“无我”,这样在佛教的轮回观念中,就缺少了类似婆罗门教中的“我”或“阿特曼”那样的主体。佛教认为世间的一切现象都是“因缘而起”,正所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所以,佛教的轮回观念是以“缘起”说解释人生的“十二因缘”理论为根基,十二因缘是指:“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7这十二因缘概括了人生命的本质和流转过程。后来的小乘佛教,在十二因缘的基础上,又提出了“三世二重因果”说。“三世”的“世”是有情生命的一生,“三世”就是过去、现在和未来。“二重因果”指的是“无明”和“行”作为过去因,导致“识、名色、六入、触、受”的现在五果,以及“爱、取、有”作为现在因,导致“生、老死”的未来二果。这种“三世二重因果”的观念说明了过去的行为决定着现世的状况;而现世的所作所为又决定着来世的境遇。这就是所谓的因果报应。’能够导致果报之因的是“业”,“业”有“身、口、意”三业之分,分别指行为、言语和思想,包含了人身心的主要活动。
部派佛教时期,除了“三世二重因果”之外,关于轮回的内容有了更具体的描述。说一切有部提出了“五道”的概念,有部经典《大毗婆沙论》中说:“五趣谓奈落逸傍生鬼人天趣。”也就是地狱道、畜生道、鬼道、人道、天道。当然,也有的部派在五道的基础之上,另补充阿修罗道,是为六道—“有余部立阿素洛为第六趣”。诸道之中,作善业者当生于天、人、阿修罗三善道,作恶业者堕入地狱、鬼、畜生三恶道。当然,在同一道中的境遇也是不一样的,这是由于所造之业在善恶程度上的差异而造成的。
另外,前文讲到佛教强调“无我”,导致轮回主体的缺失,这一直是佛教思想中的一个内在矛盾。因此,小乘各部开始针对轮回主体,提出了一些新的解释,比如犊子部有“补特伽罗”之说,经量部持“胜义补特伽罗”之说,说一切有部又立“世俗补特伽罗”。当然,“补特伽罗”并不代表就是一种实在的主体,也只是“假施设名”而己。’这种对于主体的探讨也是为了调和佛教轮回观念的内在矛盾.
到了大乘佛教时期,由于大乘空宗主张非常彻底的“空”的思想,使得“十二因缘”本身也成了空,这样就动摇了轮回观念的根基。但是空宗又用“假有”之说,化解了性空与轮回之间的逻辑冲突,使得轮回业报的观念得以存留。在轮回主体方面,大乘瑜伽行派提出了“阿赖耶识”的概念,又叫“种子识”。“阿赖耶识”含藏着生长世间万有的种子,又会被种子生成的世间万有所“熏习,’o作为轮回主体而言,它是不断变化的,并不是一个实在的“我”。,’F可陀那识甚深细,一切种子如瀑流。我于凡愚不开演,恐彼分别执为我。”’所以从理论上来讲,它还是能自洽于佛教的“无我”思想。
轮回观念进入中国之后,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最重要的变化就是有一个实在的轮回主体取代了“无我”。东晋名僧慧远就明确主张轮回主体的实有,也就是他所说的“神”。在《沙门不敬王者论》中,慧远认为人的躯体可以消亡,但“神”是不会随之灭绝的,而是会像火传之于薪那样,不断地寄生在新的形体之中。z慧远的这种思想,当是将轮回观念与中国传统的“魂魄说”结合了起来。除了“神不灭”之外,慧远的《三报论》也是关于轮回观念的讨论。“三报”即“现报”、“生报”、“后报”。“现报者,善恶始于此身,即此身受。生报者,来生便受。后报者,或经二生三生,百生千生然后乃受。”三报论”相较于中土传统的祸福报应之说,由于突破了现世时间的限制,所以在对社会现象的解释能力上大有提升,对中土百姓也有着更强的道德约束力。
总之,轮回观念使得人相信,人不只存在于这一世之中,如果此世不能多行善事,广造善业,很有可能在轮回的过程中堕入恶道,从而遭受无尽的苦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