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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立法层面
迄今为止,涉及经营性墓地使用权的立法文件中效力最高的当属九七年由国务院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其次便是由民政部门制定发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及一系列指导意见,针对墓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并没有形成成熟体系,各种法律法规对该话题或多或少都会提及。
(二)地方立法层面
以上涉及的立法都是从国家大层面上论述,由于地域和历史文化的差异,每个省、市针对自身情况的特殊性都制定了各自的规范性文件。据统计表明,有近20部的地方地法规及政府规章对墓地使用进行了规定,比如2015年辽宁省的《辽宁省公墓管理办法》、2012年昆明的《昆明市农村公益墓地管理办法》等等;地方性规范性文件有一百多部,有2013年实施的《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经营性公墓审批权限下放的实施办法》、2015年福州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的实施意见》、2016年北京的《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房山区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