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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史前社会里,人类本无丧葬意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劳动创造了思维,社会结构有了较大的改变,方出现安葬死者的行为。人类学家和考古学家通常认为,灵魂观念的产生对于丧葬行为的推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恩格斯曾指出:“在远古时代,人们还完全不知道自己身体的构造,并且受梦中景象的影响,于是就产生一种观念:他们的思维和感觉不是他们身体的活动,而是一种独特的、寓于这个身体之中而在人死亡之时就离开身体的灵魂的活动。从这个时候起,人们不得不思考这种灵魂对外部世界的关系。既然灵魂在人死时离开肉体而继续活着,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去设想它本身还会死亡;这样就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与与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在论述灵魂观念问题时,认为原始人类在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后,亦常思考生死的区别及梦中人像问题,他们逐渐有了灵魂观念。
灵魂观念产生后,其自身以两种路径发展演变。其一,将自然客体灵魂化、人格化。史前社会的人们,意识能力尚不发达,无法解释日转星移、地震、瘟疫等灾害现象。无奈之下,往往类比自身,在这些现象上附着灵魂,将其人格化,最后发展成万物有灵论;其二,人类灵魂自身的演绎发展。人死后,灵魂可以离开遗骸而存在,具有神秘的力量,后人应该与其保持联系,使之接受亲人的供养并冀望其善佑后人。因此,需要给灵魂的肉身以固定的居所,通过该处地方供养灵魂,祈福保佑。这也正是墓葬缘起的观念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