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归殡葬行业公益性,防止过度市场化
坚持殡葬基本服务的政府定价管理,回归殡葬行业的公益属性,将殡葬基本服务作为纯公共物品提供,稳步推进殡葬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一是政府承担主导责任,保障基本服务,加强市场监管,推动移风易俗。二是相关协会应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制定行业行为规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三是殡葬服务机构应加强管理,承担社会责任,市场主体合法诚信经营,遵守市场秩序,维护行业形象。
(二)增加财政投入,提升殡葬基础设施、人员经费等保障力度
一是增加殡仪馆等机构基础设施供给。加大殡仪馆运尸车、冷冻柜、告别厅、火化炉等硬件设施建设,方便快捷满足群众治丧需求。二是提高行业与遗体直接接触人员工资水平。作为特殊性行业,合理提高殡仪馆等人员工资水平,为高质量服务提供保障。三是逐步推广基本殡葬服务和节地生态安葬免费政策。通过丧葬补贴、直接免费等形式,兜底基本民生。四是政府承担节地生态安葬主导责任。对于按照规定积极建设节地生态葬的墓园经营单位,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确保能够覆盖其基本建设运营成本,提高节地生态葬建设推广的积极性。
(三)完善殡葬行业服务管理,为行业有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完善基本殡葬服务保障范围。将告别厅租赁、骨灰盒等项目纳入基本服务范围,并制定基本服务标准规范,做好各项基本服务的衔接,满足群众合理殡葬服务需求。二是合理调整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着力解决基本服务收入成本倒挂问题。依据成本监审情况合理调整基本服务定价,确保殡仪馆基本服务正常运营,避免通过选择性服务、殡葬用品弥补基本服务成本。三是建立选择性殡葬服务监管制度。结合移风易俗和群众合理性需求,规范选择性服务项目清单、服务标准,殡仪馆、殡仪公司等各机构服务清单执行备案制或认证制,防止巧立名目,擅自扩大服务范围,引导群众合理消费。四是完善公墓运营管理机制。提高公墓维护管理费标准,确保能够覆盖正常运行成本。根据当地安葬需求,合理规划公墓开发进度,制定相关管理规范。五是坚决取缔太平间竞价外包制度。医院太平间应参照殡仪馆进行规范管理,按照实际运行成本,实行对外承包限价管理。
(四)建立城市殡葬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动信息公开透明
一是研究建立城市殡葬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动殡葬服务信息的数字化建设。将本地区所有殡葬服务单位基本信息,殡葬服务设施供给情况,殡葬服务范围、价格管理制度、惠民政策等信息全部予以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解决殡葬服务信息不对称、价格不透明的问题。二是推动殡葬服务流程电子化,通过信息化手段选择殡葬服务、签订服务合同,实现对殡葬服务全流程的监控。
(五)加强殡葬行业监管,加大对殡葬市场的执法力度
殡葬行业监管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殡葬服务监管难度大,容易形成监管的“真空地带”,应多措并举加强行业监管。一是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体制。殡葬行业管理涉及价格、民政、市场监管、交通、公安、卫健、文旅等多个部门,应在充分考虑群众客观实际需求和行业的健康发展的基础上统筹监管,避免“各自为政”和“一刀切”式管理。二是监督规范殡葬服务市场行为。严格监管殡葬市场,禁止殡仪公司等机构超范围开展殡仪服务,打击“黑中介”机构的价格欺诈、暴利等违法行为;通过协会树立标杆企业,积极引领市场导向。三是完善殡葬服务成本监审调查制度。通过定期开展成本监审调查,掌握殡葬服务项目成本变动情况,为价格调整和价格执法提供有效依据,并通过成本信息公开引导殡葬市场价格。四是加强殡葬用品监管。对殡仪馆、殡仪公司销售的寿衣、骨灰盒等价格较高的殡葬用品进行重点监管,可采取进销差价率控制价格,避免以次充好、暴利销售。五是建立公墓开发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墓经营单位对墓穴的规划开发进度监管指导,保障供需平衡,通过价格机制着力化解结构性矛盾;同时,利用价格杠杆引导群众选择生态节地安葬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