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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政府执法不严、重视不够及现行法律法规严重滞后等多种因素,我国农村墓地物权使用呈现多种情况。根据不同农村的历史、民族、风俗、习惯,农村墓地物权使用也有所不同。立法的完善是有效行政的前提,现今急需修订墓地相关法规,为墓地纠纷的解决提供详细指导。同时,各个地区因地制宜制定适应性的地方法规,使墓地这一特殊财产上的物权得到法律全面的保护。

上文中笔者已经指出,目前农村公有制土地上墓地使用存在三大问题:1,封建迷信思想仍有残余,墓地选址混乱,农村土地浪费,缺乏统一的指导思想。2,在远离城市的农村或城市周边的郊区,农村土地被非法改变用途并经市场开发,不良商人对其进行营利性运作。3,墓地迁移无法可依,墓地迁移中产生的诸多纠纷无法解决,墓地权利和承包经营权的冲突47、墓地权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冲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