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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本文第四章所述,墓地使用权或债权或物权,但两者在保护墓地权利人方面存有较大差异,客观上,以物权性墓地使用权为宜。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近年来,我国内地墓地上的权益纠纷频频发生,法律与现实存在距离。任何问题都有产生的土壤,未基于问题的历史性和现实性提出的解决方案,时常并不能达到好的效果,亦非最佳方案。
鉴于上述考虑,本章拟解决主要问题有三。
其一,我国内地墓地状况的历史性问题。虽然本文第二章论述了墓地的肇源与演进,但其注重研究墓地保护的历史正当性问题,此处需要考察我国墓地现状的由来问题,系两种不同问题,需区别分析。分析该问题的难点在于现有的民间墓地的历史往往要追溯到晚清,重点在于对新中国成立后墓地的公有化演变过程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归整,查找是否有遗漏的墓地权利存在。
其二,我国内地墓地状况的现实性问题。此处的难点在于该问题涉及行政执法、民间习惯、司法实践三方面状况的现实性问题,较为复杂,需要有实地调查研究的支撑以及司法判例的分析。笔者曾利用假期在浙江省范围内调研墓地纠纷的解决现状问题,通过走访民政部门了解地方政策和常规工作、拜访乡镇基层人民政府掌握基层行政单位的实际举措、深入农村归整涉及墓地的村规民约,积累了一定的研究基础。同时,判例的收集、归纳、分析研究亦是难点之一。
其三,墓地使用权物权化的构建问题。该问题的难点在于构建方案既要有现实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又要有一定的抽象程度,否则难以建构,重点存有两处:一方面,有无可能基于目前的立法状况,以民法解释学为基础,构建物权性墓地使用权;另一方面,在物权法修订时,民间习惯上的墓地使用权规则亦不能无视,如何调整制度设计。
以上一、二两个问题的分析解决系第三个问题的历史和实践基础。是以,本章的研究路径按照问题的逻辑顺序依次展开,拟通过对我国墓地保护历史与现状的深入分析,构建有中国化元素、适合当前国情、民情的物权性墓地使用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