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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曾这样论述宗教的本质:“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中国大百科全书·宗教卷》:“宗教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人的社会意识的一种形态,是感到不能掌握自己命运的人面对自然、社会与人生的自我意识或自我感觉,因而祈求某种超越的力量作为命运的依托和精神归宿。”可见,宗教只不过是人对世界的“歪曲反映”,神的世界的本质上就是人的世界。研究宗教,就是对宗教的起源、发展、性质、组织、作用等方面作科学的阐释,以揭示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人类的丧葬行为,本身就是伴随着灵魂信仰而产生的,它反映了人们企图超越死亡给人到来的局限。随着社会文明的进程和灵魂信仰的不断体系化,后世丧葬习俗呈现出越来越复杂的演变形态,虽然如此,它始终表征着人的信仰观念这一根本线索却是一贯的。在当今民间的传统丧葬习俗中,人们通过五花八门的仪礼程式表达对死者灵魂的信仰,并期望灵魂或由灵魂而成为的“祖先神”对他们的现实生活有益。因此可以说,传统丧葬礼的本质是宗教的。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当然,支撑后世传统丧葬的并不只有灵魂信仰或与灵魂观念密切相关的鬼神信仰,但灵魂信仰或鬼神信仰却是支撑传统丧葬的最根本的方面。相对于原始人的丧葬行为而言,文明社会以来的丧葬仪礼程式极其复杂繁琐,其根源除了灵魂观念越来越复杂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即社会文化也发展得越来越丰富复杂,由此导致人们进行丧葬的初衷心理也不断发生着变化。概言之,人们进行丧葬的初衷基于一种精神需求,包括情感需求、信仰需求、社会关系需求和文化认同需求。在灵魂观念或灵魂信仰还不太成熟的时期,人们进行丧葬的主导动因是情感需求;灵魂观念经过不断的丰富和发展之后,人们又通过丧葬行为表达信仰需求;进入文明社会后,人们通过丧葬礼获得一定社会归属感的需求才最终显现出来,例如统治阶级需要夸大丧礼排场,以显示自己的社会地位,同时通过举行祭祀活动对先祖进行庄严祭祀,从而达到教育百姓、维护政治统治的目的,亦即所谓的“神道设教”;文化认同需求是指人们在进行丧葬的过程中有认同本族群文化的心理需求,中国有底蕴深厚的“孝”文化,有“入土为安”、“慎终追远”、“盖棺定论”等人生完整性观念,它们在传统丧葬习俗中都占有重要地位。虽然如此,在实际的传统丧葬礼中,信仰因素却仍然起着主导作用。先秦时期,儒家倡导“不语怪、力、乱、神”,极力去除丧葬所内涵的鬼神信仰,从而把丧葬仪礼“礼仪”化,但这一努力并没有阻止后来的佛教、道教参与到丧葬活动之中,至于民间的丧葬礼,则更是巫风浓厚。有学者认为封建社会丧葬礼中的鬼神信仰“逐渐被等级意识与儒家思想排挤出丧葬文化的核心”,显然与实际不符。
吕大吉先生将宗教要素概括为宗教的观念或思想、宗教的感情或体验、宗教的行为或活动、宗教的组织和制度四个方面,传统丧葬礼无疑也具有这种“宗教四要素”之表现。其中,灵魂观念或鬼神观念是传统丧葬礼的核心,也就是宗教观念或思想,无论是最初的以“招魂”复活死者为主题的丧葬礼,还是后世以“送魂”为主题的丧葬礼,都内涵着人们对灵魂的想象。具体说来,这种宗教观念不仅包括灵魂世界的样式、亡魂的归宿和归途,而且还包括亡魂与生人的互动模式,以及亡魂与其他鬼神之间的神际关系等。人们对灵魂的想象,在一定历史时期和文化环境中相对固定,并通过宗教行为表现出来,传统丧葬礼作为宗教行为的一种,亦承载了特定历史时期和文化环境中的人的信仰观念。与宗教观念直接相关的是宗教行为,它在丧葬中具体体现为灵魂信仰下的一切丧葬仪礼。丧葬仪礼与其他宗教行为的本质内涵是一致的,一方面它是信仰观念的反映,另一方面又以“人一一神”互动为其基本形式。在中国传统丧葬礼中,初丧曰“奠”,既葬至卒哭曰“虞”,虞后曰“祭”。“奠”即丧礼期间所有祭祀仪礼的统称。“奠”在金文中的结构是上“酉”下“开”,形似在一基座上置一盛酒器,为备供品以享神灵之意。《周礼·牛人》:“丧事,共其奠牛。”郑玄注:“丧所荐馈曰奠。”可见奠礼的本意是向新死亡魂献祭。“虞”作为“奠”与“祭”的过渡阶段,主要在于安抚新亡之魂。“祭”,按甲骨文字形,象手持肉于祭桌之上,《说文解字·示部》:“祭,祀也。”段玉裁注:“统言则祭、祀不别也。”徐笺:“无牲而祭曰荐,荐而加牲曰祭……浑言则有牲无牲皆曰祭也。”《广韵·祭韵》:“祭,享也,祀也,荐也。”在丧葬礼中,“祭”特指以祭品享祀祖先亡魂,《礼记·祭统》:“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可见“奠”、“虞”、“祭”在传统丧葬礼中均表现为生人向亡魂进行的一种祭祀活动。在治办丧葬礼或参与丧葬礼的过程中,人们也有同于其他宗教活动的情感和体验,具体说来,人死后其灵魂是作为一个“神圣者”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之中的,它不仅具有超人间的神秘特性,而且长期与生人保持着联系,所以人们对亡魂总是持有一种强烈的、无限的敬畏感、依赖感、安宁感和神秘感。传统丧葬礼亦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和制度体系。我国传统丧葬礼在殷商时期就形成了完备的制度体系,后来儒家从哲学的角度重释了丧葬之“礼”,随着西汉时“罢黯百家,独尊儒术”的施行,儒家倡导的丧葬制度被官方全面吸纳,进而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社会,即使是当今民间的传统丧葬礼,其根本仍然是以儒家丧葬仪礼制度为其主导线索的。当然,其他宗教信仰、地域文化也会影响传统丧葬习俗,并成为其文化内涵的重要构成要素。人们在治办丧事的过程中,总是依据一定的制度体系来组织的,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参与人群、组织程式、规则秩序。
总之,中国传统丧葬礼从根本上说是一种宗教文化现象,它不仅是人们灵魂信仰观念的表征,而且其组织形式也与宗教活动要素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