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时期,人类曾经历过对死者遗体弃之不管的阶段。《孟子·滕文公》中说上古时期有不葬亲人的现象,人死后,将尸体弃之于野外,让野兽把死者尸体吃掉,后来发展为“不封不树”“葬之中野”的习俗。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社会的进步,原始宗教观念的形成和人们意识的提高,开始了早期墓葬。
二次葬历史悠久,在母系氏族时期,存在着男女分区合葬墓,这就是二次葬。它受到氏族观念和原始宗教的影响,普遍盛行。那时人们认为一个氏族的人,生前生活在一起,死后也要葬在一起,必须生死不分离,这样有利于死后灵魂相互照应。他们还相信灵魂虽然在人死之后离开了肉体,但仍然在肉体周围徘徊,并没走远。认为血肉是世间之物,必须等到肉身腐烂才会离去,灵魂才能进人异界。这样便形成人死后先不埋葬,等尸体腐烂后再安葬,而且按照血缘亲疏远近,把不同时间死亡的人的遗骨合葬在一起。
安徽岳西地区行二次葬的原因:首先是灵魂观。当地人世代相信,死人必须等肉体腐烂后再葬,否则,对下一代或后世不利。当地人认为先人的皮肉不能带到阴间,属于世间之物,所以先人的皮肉腐烂得越干净越好。正如“血肉是属于人世间的,灵魂可以离开肉体而单独存在,并且永远不死。因此,人们还十分盼望死者的肉质尽快烂掉,以便迁移骨骸,举行正式的埋葬,使家族成员在另一个世界里早日得到团聚。”。死者灵魂顺利转化的标志是皮肉腐烂干净。其次是风水观和五行观。尸体的腐烂程度与浮膺地风水的好坏有关,墓地坟地的选择,人葬的位置、方向、日期、时辰等和风水、五行观相联系。再者是地处山区,地形闭塞,与外界联系较少,人们的思想也较落后,先进的丧葬习俗难以在此地传播、普及。
安徽潜山地区实行的二次葬,一是出于灵魂不灭与洁净的意识。在二次葬之前,要把尸体腐烂后剩下的骨头取出,并尽可能的洗刷干净。潜山人也是受到这种想法的影响,他们认为人活的时候,灵魂寄托在人身体上,死后应该变为鬼,离开人身,去阴间生活。如若把整个完好的或没有腐烂殆尽的尸体下葬,会把灵魂胫骨在尸身里,连同尸身一起埋葬。灵魂会难以进人阴间,转变不成鬼魂,难以超生。人活着的时候是洁净的,死后也要保持洁净,要把尸体的血与肉等腐烂的东西去除干净。二是出于对祖先的尊敬。.当地人把二次葬与活着的人联系起来,谁采用这种葬式,就是遵循先人意愿,孝顺祖先。谁若不采用,就是违背祖先意愿,会受到灾祸,并祸及子孙。这也是二次葬在此地得以延续的原因。
安徽滩溪地区的二次葬有其自身独特的原因。二次葬大致有两种情况,一是原地迁葬。整个氏族或家族所行的二次葬主要在一个固定的区域内,像安徽潜山和岳西地区的二次葬无论单人葬或合葬,都是在本地进行。二是异地迁葬。远在外地的人死去,在外地先暂葬,家人不忍其客死异乡,再把其尸骨迁回家乡再葬。或者由于受到战乱或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在外地定居的人不忍家人远葬,把家人或者同族长辈迁到自己居住的地方进行安葬。滩溪的刘桥周大庄墓群及闸河宋金古墓群等似应为后一种情况—异地迁葬的二次葬。
客家地区二次葬长期存在的原因大致有:一风水信仰深人民心。客家人对婚丧嫁娶等几乎所有大事都要取决于风水信仰。客家人称二次葬为“做风水”,认为坟葬风水的好坏关系着家族命运、子孙后代的繁衍。二是地理条件特殊。客家地区地势为中间低周边高,四面环山的盆地地形。环境相对闭塞,与外界交流少,受外界影响较少,并且客家人的生产生活相对稳定,习俗得以保留。三是维系宗族的需要。客家人具有悠久的迁移历史,族人之间和族人与外族之间存在着矛盾,需要一个强大的宗族来维护本族利益。客家人进行二次葬,可以使族人汇集在一起,凝结血缘关系,加强宗族势力。
壮族地区二次葬留存的原因除了地理环境的闭塞阻碍,与外界交流少,使得人们的活动范围受到限制外,还有一些原因。首先是政治制度的抑制使其他文化难以渗透。历史上中央王朝习惯采用当地首领统治地方,允许地方保留自己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原始形态的土司制度。而这一制度使得壮族地区社会发展缓慢,社会形态长久不变。再次就是宗教的影响。宗教在壮族民间乃至上层文化起到了重要作用。壮族地区自古以来巫文化思想便占统治地位,鸡卜、神判的现象解放前尚屡见不鲜,壮族上层统治者更是巫风甚盛。二次葬在该地得以盛行并保存,一定程度上符合当地的宗教理念,受到宗教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