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时代,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有限,无法对自然现象作出科学解释,认为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由神秘力量所控制的,出于对神秘力量的恐惧、敬畏和依赖心理,人们对自然界的许多事物产生了崇拜,随之形成了一系列的崇拜心理,并衍生出相关仪式,“火崇拜”就是其中之一。中国古人非常重视火的使用,把人工取火的发明者称为“k}人氏”,尊为三皇之首。《非子·五蠢篇》有描述:“上古之世……民食果顽蚌蛤,腥躁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k}取火,以化腥躁,而民说(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氏。”中华民族对火的尊崇以及相关习俗仪式一直延续下来,形成丰富的文化样式。汉族民众有关火的习俗仪式颇具特色,在人生礼仪和岁时节庆等很多重要的场合中都有火的仪式。湘南地区由祝融信仰而衍生出来的火神崇拜,泛化为对火禁忌的一系列行为而在丧葬仪式中得以体现。z村丧葬仪式中对火的崇拜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火作为阳间与冥界沟通的纽带;另一方面,对火神的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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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村的整个丧葬仪式过程离不开火。从老人去世的一刻起,就要在床前烧纸钱。移尸到祠堂之后,棺木前点上一盏长明灯,且灯火不能熄灭,火照亮亡灵去九泉的路。亲朋好友过来吊唁,在火盆里烧纸钱。唱夜歌的时候,桌上点烛火。开宴席的饭前饭后,烧纸钱、燃放鞭炮。在死者安葬后的三天,每天傍晚都要举行“送火”的祭奠仪式,将稻草扎成一条带状,在坟墓前燃烧。老人生前用过的衣服、被褥等在路边用火烧掉。“做七”时灵屋需要用大火烧成灰烬。无论是纸钱、长明灯、还是灵屋,都是送给亡者冥界所使用的用品。丧葬仪式的基础是灵魂观念和冥界的存在,火是村民与冥界沟通的具体手段。在“献饭”的祭奠仪式中,需要在桌上点一盏煤油灯,给“老客”(逝去的先人)照明。从z村丧葬仪式中可以看出,火实现了人间与冥界的沟通。火将这些化成灰烬,村民认为这些用品在袅袅的烟雾中送达了冥界,生者给逝者准备的物质保障都需要焚烧来实现。在火光的照耀之下,亡灵才在阳间和冥界进行来往。因此,在z村与火相关的禁忌普遍存在,比如日常生活中,生人的衣服、被褥、鞋,床板之类的垃圾是不能焚烧的,烧掉这些意味着用火把生人和冥界世界连接起来了,是对生人的诅咒。
另一方面,火是一种具有人格性质的神灵。z村村民通常称火为“火老爷”,意为火神。火老爷在村民平常生活中是极其重要的,每年的腊月二十三日晚,是“火老爷”升天之时,每家每户在火灶前摆祭品,放鞭炮。村民家做新灶是非常谨慎的事情,需要挑选黄道吉日,请火老爷降临。两家人吵架、闹矛盾,最严重的报复是拿锄头去对方家里挖火灶,意为伤到对方家里的火老爷,使其失去庇佑。村民盖了新房或者在镇上买了新房,将旧房里的东西搬到新房要举行隆重仪式,这个仪式称为“搬火”。不管多远,当家人在旧房的火灶里生好一盆柴火,带到新屋,其他家庭成员跟在后面,沿途和时要鸣放鞭炮。在丧葬仪式中,村民们更加谨慎对待火老爷。停灵期间,祠堂里烧一盆火,此火在晚上要烧得大。如果火烧得嚷嚷作响,村民认为“火老爷”高兴,亡灵得到保佑不受恶鬼打扰,火光微弱,村民们认为是火神作祟,时礼生须举行解除仪式以免犯煞。如果老人在正月去世,则还要舞香灯(火龙),火龙和平常丧葬上的龙有差别,火龙的每个把之上是一束点燃的香,丧家舞火龙去亲朋好友家,这些亲朋好友在门口摆上五谷水果,稿赏火龙。火龙进入屋内转上一圈,走之前屋主给火龙头红包。在给亡者烧纸钱的时候不能触碰火堆,不然会触犯火神,导致亡灵收不到烧的纸钱。这些都是火神崇拜产生的习俗仪式。
湘南地区民众对火的崇拜有深厚的历史渊源。上古时期,保存火种是一件大事,掌管火种有功的人死后受到人们的祭祀,他们便成为火神的化身。《国语·郑语》载史伯语曰:“夫黎为高辛氏火正,以淳耀敦大,天明地德,光照四海,故命之为曰‘祝融’,其功大矣。黎是高辛氏掌管火的官员,工作很出色,被授予“祝融”的尊号,以表彰功劳。《礼记·月令》曰:“孟夏之月,其帝炎帝,其神祝融。”郑玄注曰:“祝融,撷项氏之子曰犁(黎),为火官。”祝融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人格化火神。罗泌《路史·前纪》(卷八)记载祝融“其治百年,葬衡山之阳,是以谓祝融峰也”。衡山即南岳,今天南岳衡山主峰名为祝融峰,峰顶建有祝融殿。南岳山的火神祭拜是湖南最重要祭祀活动之一,每年主要有元旦朝圣和八月香火两次祭拜活动。因此衡阳地区的火神崇拜历史悠久,影响着该地区人们的生活习惯和文化心理。由祭祀火神祝融衍生而来的制度,经历漫长岁月的演变,成为该地区节日与婚丧仪式的滥筋之一,火神崇拜的宗教情感也得到延续,其遗风在丧葬习俗中仍然得到保存和体现。而最为重要的是冥界与火的结合,升华为一种蕴含着宗教的神秘性和闪烁着智慧之光的仪式载体。冥界世界的物质性在火的燃烧中呈现在村民的想象中,实现了两个世界的互动,而这种联系的实现,又与火神的神圣性质密切相关。火神崇拜为源头的祭祀仪式与感情都在丧葬上中以信仰的方式得到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