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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间信仰”这一概念,民俗学界、人类学界的看法并不完全一致。鸟丙安的定义倾向于认为它与宗教相比的十大“没有”。具体表现为:民间信仰没有固定的信仰组织;民间信仰没有一定的至高信仰对象;民间信仰没有支配信仰的权威;民间信仰没有形成任何信仰宗派;民间信仰没有其信仰的完整体系;民间信仰没有可遵守的一定的规约;民间信仰没有专司神职的职业人员;民间信仰没有进行信仰活动的固定场所;民间信仰没有特定的法衣法器和仪仗等等。
浏家港陵塔,上海公墓,

王景琳、徐甸主编的《中国民间信仰风俗辞典》指出,民间信仰是民间存在的对某种精神体、某种宗教等的信奉和尊重。它包括原始宗教在民间的传承、人为宗教在民间的渗透、民间普遍的俗信以至一般的迷信。它具有自发性、功利性、神秘性、民族性、区域性等特点。钟敬文从民俗学的角度认为民间信仰与民俗信仰是同一个概念,即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在民众中自发产生的一套神灵崇拜观念、行为习惯和相应的仪式制度。近年来随着学术研究的进展,有不少社会人类学者提出了“中国民间宗教”的概念。王铭铭在《社会人类学与中国研究》一书中曾对这一概念进行分析,指出,研究中国的社会人类学者所理解的“中国民间宗教”,指的是流行在中国一般民众尤其是农民中间的神、祖先、鬼的信仰,庙祭、年度祭祀和生命周期仪式,血缘性的家族和地域性庙宇的仪式组织,世界观和宇宙观的象征体系等。王氏认为,“中国民间宗教”不是十分贴切的术语。不过,假使我们采用社会人类学的界说,把“民间宗教”限定在民间的仪式活动、信仰类型、象征符号等现象的话……民间宗教这个术语具有它本身的优点。
虽然学术界对民间信仰概念的界定存在不相一致之处,但认为它与宗教相比,没有自己的教理、教义、固定的宗教团体、严格的宗教仪式等特点,这点大体是一致的。民间信仰从本质上来讲与宗教不同。虽然两者在信奉超自然的神灵、解除民众心理的焦虑等功能方面有着相似之处,但两者并不完全等同。民间信仰具有较强的功利性,中国民众烧香拜佛的背后是祈求神灵满足自己的心愿。而虔诚的宗教信徒虽然也祈求至高无上的神灵庇佑自己,但其最终目的是要死后升入天堂或到西方的极乐世界或成仙即进入彼岸世界,它可为人们提供一种“终极关怀”。两者无论在信奉的神灵和组织系统上、在成文经典上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小的差别。尽管民间信仰与道教、佛教等正式宗教是不同的,但它又与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道教自产生之初,就吸收了原为民间信仰的原始大神、巫信仰、众多的鬼灵信仰等等信仰对象,而且吸收了原始巫术等的活动内容。而道教正式产生后,其创造的新的神灵亦为广大民众所信奉并被赋予了求生送子等功能。佛教传入中国后,亦对传统的民间巫术等有所依托或批判,民众们则对来自异域的神灵寄予了功利性的厚望。因为民间信仰与中国道教、中国化的佛教存在着复杂的关系,所以笔者认为,不管是道教的神灵还是佛教的菩萨,只要被广大民众所信奉便属于民间信仰的对象;无论是道教的仪规还是佛教的法事,只要被民众所遵守便属于民间信仰体现的外在的仪式活动。当然民间信仰不包括研究佛道两教高深的教理教义等行为。本文对佛教高僧和道教道士的撰经(佛道经书)行为,对高层士族和佛道界人士探讨的相关教义教理等活动将不涉及。
笔者认为,民间信仰是一种复杂的文化现象,它不单单包括信仰对象及其相关神话传说的流传,而且包括信仰的物化形态即各类寺观庙宇及其他蕴含信仰观念的物品,还包括体现于外的仪式行为、信仰的团体组织及深层的世界观,如对于死后世界的认识或生与死的关系等。民间信仰虽不是宗教,但在民众的精神世界中却发挥着类宗教的作用。具体到秦汉时期,民间信仰既指佛教传入、道教正式产生前传承久远的神灵信仰、信仰的外在表现即仪式、象征体系等,也指道教等的神灵信仰、仪式和象征体系等。总之,民间信仰是广大民众借助于一定的被赋予神力的某些物品或语言以实现与神灵的沟通或通过举行献祭等仪式活动向神灵表达心中的所思所想等观念的集中体现。由于本文主要研究秦汉时期民间信仰的文化认同和文化控制功能问题,故而对民间信仰中的一些现象或内容只做简单化处理或根据论述的需要附带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