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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古代冥婚故事者,多着眼于对冥婚内容与形式的考察。
周俐着重探讨了古代小说中的鬼婚母题,认为“鬼婚型小说”的演变经历了“两个死人结婚”“入家成婚”(指一个活人进入一个死人坟墓内,二人结为夫妻)、“人鬼通婚”三个阶段,并引用了大量史料和文学作品中的实例加以论证。作者认为,“古代冥婚小说中的‘鬼婚型’小说数量大而且历代不歇”,并将成因归结为以下三点:一、中国人特别崇拜其亲属尊长变成的鬼和神;二、志怪小说“在六朝时期潮水般的涌出,与六朝注重迷信,崇拜鬼神,喜好玄学,讲究清谈的社会风气是分不开的”;三、“中国封建社会扼杀人性的婚姻制度使人窒息,毁灭了多少青年男女的青春与幸福”,冥婚小说可以“表达人们对封建婚姻制度的控诉与抗争,对美好爱情的向往与追求”。

日本学者繁原央对中国古籍中部分以冥婚为题材的作品做了介绍,认为这些“冥婚故事大多与幽灵相关,均取死女与生男相交往的形式”,“但它并不是如实讲述冥婚习俗,而是从对冥婚的双重性感情中产生两种故事类型”,即“慰灵·解冤型”和“幽婚·立嗣型”。
顾希佳指出:“(繁原央)的研究为我们梳理了此类故事的一些轨迹,常有精到的见解,但是他把故事定名为‘冥婚’则似欠稳妥。”冥婚习俗的“基本特征是为两个死人举行婚礼,并将此二人的棺木合葬”,与男人女鬼的“人鬼夫妻”型故事并不相同,因而,冥婚“并没有给‘人鬼夫妻’型故事的产生造成多大动力,无论从故事情节结构的形成,还是从故事主题思想的提升,我们都看不出两者之间的必然联系”,并进而指出“人鬼夫妻”型故事的产生背景“应该和人与仙侣婚恋故事、人与动植物婚恋故事的产生联系起来加以思考”。
进入21世纪后,以某种冥婚小说或某一时段冥婚小说为研究对象的文章更是逐渐增多。
刘楚华将唐朝前期的大型志怪传奇集《广异记》中所载的人鬼情缘故事与六朝同类故事做了比较,论证了《广异记》中的小说“已完全摆脱了辅教意识”,“渐远宗教怖畏之心,而近说人间情爱”;“在构思和宗教元素处理上,已开始注入时代趣味,提升了小说创作意识的水平”。①崔伏阁以《搜神记》中的冥婚故事为例,考察了这一类小说的故事类型及其产生的传统与现实方面的背景,认为“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的这类冥婚故事类型的重点不在人鬼爱情的叙述,而在于反映它现实和传统方面的背景,它是当时自由风气的促使,是当时门阀制度的刺激,更是上古万物有灵论思想残留的结果”。
宋文桃分析了冥婚小说从魏晋六朝志怪到唐代传奇的演进历程,并通过冥婚小说文本解读不同时代的文化心理内涵,认为“魏晋六朝冥婚小说与当时社会背景密切相关,共同推动了生命意识的高涨,而唐代冥婚小说则是唐代妇女地位和唐代婚恋思想的最直接的反映”⑥。张庆民以流行一时的卢充幽婚传说为研究个案,考察了这一冥婚类型小说所包含的信仰观念及其流行的现实基础。黄海艳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人鬼婚恋小说分为“登门自荐”“再续前缘”“路遇入家”“幽冥邂逅”四种类型,分析了作品中普遍采用的“女鬼阳男”模式、“同类结合,异类分离”原则、时空设置存在的明显阴性倾向以及空间选取上的孤寂幽僻等特点。邓星亮列举了牛僧孺《玄怪录》、戴君孚《广异记》、李防《太平广记》以及唐代歌中有关冥婚的描写,认为“唐代的冥婚风俗如此成熟与流行,已深深融入了唐代及后代的社会生活。因此,它必然会被文学作品所反映,并借助它来表达人们的思想和感情”。洪树华将宋代以前的冥婚故事分为“合葬式”“入墓(庙)结为夫妇式”“女鬼自荐枕席结为夫妻式”三种类型,分析了冥婚故事作为宋之前志怪小说中常见题材所潜藏的文化意蕴。李卫红从思想风貌和美学风貌两个方面对清代前中期的文言冥婚小说进行了研究,认为这一时期的冥婚小说“从多个角度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真实的历史状态,不仅表现出了动荡不安的现实,而且反映了黑暗腐败的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