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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葬后,按期上坟,意为给死者送钱花。男死后每六天为一期,女死后每七天为一期。大多数在一期、二期不上坟(认为死者有钱花),一般在五期、十期去上坟,五期是大期,孙男嫡女皆去。因十期是最后一期,故有“十期尽,没人问”之说。。)十期之后比较重要的祭祀活动还有百天、周年、三年祭。曲阜地区的这三次祭礼,主要仪节就是去墓地为死者上坟,回家之后进行祭拜、追思亡灵。

曲阜过去有百口守灵、尽孝的习俗,遭父母之丧,百口之内闭门谢客,不问世事,甚至也不洗澡、不理发。孝子百口之后才能出门,到亲戚家去登门叩谢。但至于贫苦人家,由于生活条件所迫,便没有居丧百口的常例,一般在圆坟或五七之后即行正常生活。百口这天,死者的亲属也要上坟祭祀,谓之“烧百口”。百口之后对于儿女的孝服就没有那么严格的要求了,一般只是在白帽顶、白衣扣和白鞋上来表现其正处于守孝期。人死满一年的忌口称为“周年”,本家祭祀亡灵谓之“烧周年”。民间特别重视烧三周年,墓祭仪式与五七基本相同,此后子女便可将孝服脱去,恢复正常生活。死者也和其他祖先一样,不再享受特殊祭祀,只是逢年过节时受到本家的祭拜,称之为“年祭”。
今天曲阜百天、周年、三周年三次祭祀活动与古周礼中的小祥、大祥、谭祭三次祭礼相对应。虽然其具体时间有所出入,但其所蕴含的意义是基本相同的。“期而小祥,曰:荐此常事。”又“期而大祥,曰:荐此祥事。中月而谭。是月也吉祭,犹未配。”三次祭祀所遵循的同衬祭大体相仿,“明口以其班衬。沐浴、栉,搔剪。同专肤为折姐,取诸腹隘。其他如馈食,用嗣尸。”曰:“孝子某,孝显相,夙兴夜处,小心畏忌不惰,其身不宁。用尹祭、嘉荐、普淖、普荐、嫂酒,适尔皇祖某甫,以陪衬尔孙某甫,尚飨。”
周代丧礼中的小祥、大祥、谭祭三次祭礼仪节与今口仪节相比要复杂许多,每次不但需要洁身、准备祭品,还需专门的人作为祭祀对象的“尸”,以便达到“祭,如在”的效果。担任“尸”的人选,必须是孙辈,而且一般地位较高,庶出的不能承担这一重任,如果担任“尸”的人年纪尚小,则由家长抱着完成“祭尸”仪式。
古人丧服的减杀、更换从小祥祭开始。小祥之前不能着带有艳丽花纹的衣服。等到祭之后穿衣才可以恢复正常。相较之下,现在仪节要精简许多,换服一般较快,由于现代的快节奏生活,为了不影响正常生活,一般在死者葬后一期之后便把丧服脱去。到死者三年祭时,将与死者有关的物品拿出焚烧,从此生活完全进入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