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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歌是用来干什么的,对这个问题历来的研究多有误解,认为挽歌即丧歌,是丧仪中哀悼死者的歌。晋·干宝《搜神记》是一部有感于死生之事,撰集古今神抵灵异人物的著作,其中“挽歌者,丧家之乐;执拂者,相和之声也,指出挽歌与丧仪的关系。但丧歌是否就是挽歌真正的来源呢?与哀挽死者说法有关的还有憔周在《法训》所提到的“盖高帝召齐田横至于尸乡亭,自勿叮奉首,从者挽至放宫,不敢哭而不胜哀,故为歌以寄哀音”,句中的“歌”当为挽歌,但因此就将丧歌归为挽歌之始末免牵强。

值得注意的是《晋书》中的记载,“新礼以为戟歌出焚汉武帝役人之劳歌,声哀切,遂以为送终之礼”。将“役人之劳歌”作为送终之曲的根据何在?我们可以从“绑”的语词本义加以分析。《汉语大词典》的解释是“下葬时引枢入穴的绳索。后泛指引棺材的大绳。”将“纬”作为专用以送葬的绳索,其实不然。《说文解字》有“纬,乱某也。”段玉裁注解为“桌,各本作系。不可通。今正。乱桌者,乱麻也。可以装衣,可以然火,可以缉之为索……绑,f}也。言用纬为索也。可见,绑并非起初即为引枢之索,而是在日常劳动生活(如搬物、拉车、拉船)中被役人所用。这使挽歌有了产生的可能:在劳动中用来协调步奏,缓解劳累,就会有类似于劳动号子的歌唱。《战国策》中有“昔周之伐殷,得九鼎,凡一鼎而九万人朝之,九九八十一万人”,可知“朝”亦有搬运重物之意,不单纯为挽枢而用;魏文帝曹王即有《见挽船士兄弟辞别诗》。因此,劳歌是挽歌的最原始形态便具有了合理性。与声音急促、振奋人心的普通劳歌不同的是,挽歌自有其独特的曲调。刘孝标在注《世说新语·任诞》中提到一段《庄子》逸文,“纬讴所生,必龄斥苦”,司马彪注曰,“纬,引枢索也。斥,疏缓也。苦,用力也。引纬所以有讴歌者,为人有用力不齐,故促急之也。”司马彪以为挽歌之所以产生,是因为拖引枢车绳索的人用力慢缓不齐,所以要唱支歌来整齐大家的步伐和行止。
可见,挽歌产生之初,并非是用来哀挽亡者。只是因其曲调悲哀,非常适合于丧礼的悲哀氛围,挽歌就很容易被引入到丧葬仪式中,为挽枢所唱,即挽枢歌,又被称为送葬歌,并固定为丧葬礼仪制度的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晋·崔豹《古今注》视《燕露》、《篙里》为丧歌;唐·吴兢在《乐府古题要解》中指出,《泰山吟行》是挽枢歌,《虞殡》是送葬歌)。
丧事而歌是与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心理密切相关的。有意思的是,“邻有丧,春不相;里有殡,不巷歌……’的古训与独特的丧歌传统是并存的。关键是“歌”的内容和性质不同,此“歌”非彼“歌”也。挽歌是丧歌的一种,有着特定的歌唱内容、歌唱者和歌唱情景,与丧歌又不能完全等同。一言以概之,挽歌是在劳歌基础上,因其曲调悲哀而逐步被确定为丧仪所用的一种丧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