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涉及千家万户,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殡葬改革能否顺利进行,取决于能否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第一,殡葬改革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落脚点就是“以人为本”。殡葬工作是为“死者安息,生者慰藉”而服务的。推进殡葬改革的力度适应群众的接受程度,要让群众了解殡葬改革的初衷和意义,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不能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制造不稳定因素,从而影响整个殡葬工作在群众心目中的位置。殡葬改革要深化,必须在工作中落实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民政部门作为政府主管殡葬改革的职能部门,应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殡葬改革工作情况,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切实履行职责。殡葬执法队伍要敢于执法。要按照殡葬管理法规严肃杳处殡葬违法行为,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政策一视同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如南召县原统战部长去世后,其家人违反规定将遗体土葬,在有关部门多次登门说服劝阻无效的情况下,为教育群众、促进殡改,县委、县政府采取果断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予以强制执行,并制订出台了党员干部要模范执行殡葬改革的规定,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有力地推动了该县殡葬改革的顺利开展。同时还要善于执法,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事,做到定性准确,处理及时,程序合法,处罚得当。同时,要做到文明执法,对违反殡改法规行为的个案,要注重说服教育,态度要和蔼恳切,以情动人,以法服人,不可简单粗暴。
上海公墓,太仓公墓,上海墓地,刘家港陵塔,

第二,明确责任,真正把殡葬改革工作落实到乡镇、村,改变以前那种殡仪工作单靠民政部门唱独角戏的局面。殡葬改革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殡葬改革的工作重心在县乡政府,两级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才能有效推进工作顺利开展。殡葬改革先进市长葛市的工作经验:首先,强化领导。殡葬管理领导小组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全会,听取一次汇报,研究一次工作,通报一次情况。市四大班子领导分包乡镇、办事处,加强对殡葬改革的督促与指导。以殡葬管理所为依托成立的殡葬执法监察大队,加大工作查处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依法开展殡葬管理及执法监察工作。乡镇、办事处成立相应的领导组和工作机构有领导、有组织、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其次,科学考核。将殡葬改革纳人对乡镇年度的目标管理,强化责任,定期督导,落实奖惩。继续实行目标责任制。市政府继续与乡镇、办事处签订目标责任制,督促乡镇、办事处与每个村签订目标管理。定期考核。再次,加强督导。长葛市组成若干个督导组对乡镇办定期督导,每组要由市殡葬管理领导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副职任组长,民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每组分包两个乡镇严格考核。市殡管所殡葬执法监察大队,要注重依法严厉查处违法土葬和骨灰装棺二次土葬的违法行为。全市范围内所有亡故人员,遗体火化必须由市殡仪馆统一派出的殡仪服务专用车辆接送,其他一切车辆不得参与和从事运送尸体活动,一旦发现,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第三,建设完善的殡葬基础设施,完成配套服务。加大对殡葬改革事业的投人,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加快殡葬设施的建设,在坚持财政投人主渠道的前提下,各地可采取多种方式筹措资金,采取得力措施,加快殡仪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根据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少占或不占耕地的原则,尽快在农村建立以乡、村为单位的公益性骨灰堂和公益性骨灰墓地。在推行火葬的同时或者之前,就要认真解决好骨灰处理问题。建起骨灰堂,将腾出来的土地用于耕种,既利于移风易俗,又有利于增加村民收人,一举两得,村民都赞成。
河南各地对殡葬改革政策的推广缺乏政府财政方面的支持。就连本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殡仪馆、火葬场这几年在许多地方政府预算中也被挤掉了,常常是不拨或改为差额拨款。广大殡葬事业单位没有收人来源,只能将生存和发展的压力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因此要使殡葬改革深人人心,让群众易于接受,应实行火化费补贴制度,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这样可减轻群众因实行火化而增加的负担。对于无名尸和特困户应实行火化费财政报销制度。
殡葬改革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是一蹦而就的。这就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既要贯彻殡葬改革的相关法规政策,又要尊重农村的传统习俗,使殡葬改革真正成为利国利民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