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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不愿意接受火葬的这部分群众来说,他们较为重视精神利益的实现。一是受“灵魂不灭”“入土为安”的观念影响较深,他们认为土葬是最好的保留全身的葬式,同时,安葬仪式和祭祀礼仪在丧葬过程中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这些仪式均建立在土葬的基础之上,只有通过土葬,才能使安葬仪式圆满完成,最终让逝者的灵魂得以安息。二是尤为重视“死孝”的观念。这部分群众对于父母后事的处理极为看重,认为只有通过土葬才是一场隆重圆满的丧事,进而能体现出自己的孝道,而且“隆丧厚葬”的行为往往还会得到亲朋好友的称赞,得到心理安慰的同时进一步满足自身的精神需求。对于这部分群众的利益诉求,概括起来说主要是受传统丧葬思想影响,对“土葬”的执念较深,不愿意接受土葬之外的安葬形式,尤其是难以接受火葬这种无法“保留全身”的丧葬形式。

从政府利益诉求角度来看,政府作为公共管理主体,应该维护公众利益,但是政府是由个人组成,个人具有私欲性,其中难免会有因追求个人利益而忽视公众利益的行为发生。在南华县殡葬改革过程中,一方面,政府要代表公共利益,按照殡葬管理的方针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殡葬改革。其利益诉求可以概括为:通过殡葬改革减少土葬对土地的占用,采取绿色殡葬模式节约自然资源,同时通过火葬实施,简化丧葬程序,逐渐破除丧葬旧俗和封建迷信。另一方面,政府官员的“经济人”特性会使政府在政策制定和执行上体现出私人利益。政府官员在制定殡葬改革政策时,往往会受个人意志的影响,忽略了群众的利益诉求。由于殡葬改革的成效主要由火化率、入公墓安葬率等指标来体现,政府官员为了尽快完成指标任务,尽量避免因任务未完成而造成的如问责、约谈等后果,在殡葬改革时会忽略群众的政策参与,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急速推行火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