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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要不要推行以火葬为核心的殡葬改革,始终存在着两种声音:一种认为,我国人口众多,土地资源紧缺,应该而且必须推行殡葬改革,改土葬为火葬,以减少对土地、木材等资源的占有和浪费,解决死人与活人争地的问题;而另一种观点恰恰相反,认为中国实行土葬有几千年的传统,“入土为安”已成为习俗并深入人心,遗体也好,棺材也罢,过几十年就自然溶解了,根本不存在死人与活人争地的问题。两种声音从来没有停息过,而且谁也说服不了谁。

理清这个问题,首先要回到原点,看一看当初倡导推行殡葬改革的动机和起因。毛泽东发起实行火葬的倡议不是临时起意,或者说心血来潮,而是深思熟虑、着眼长远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当时有两个直接动因:一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对开国元勋任弼时修墓安葬的思考。任弼时是新中国成立后去世的第一位党和国家领导人,经中央批准去世后在八宝山革命公墓修建了一座300平方米左右的墓地,毛泽东在同周恩来、朱德等领导人谈起这个问题时说,任弼时作为党和国家领导人给予厚葬是必要的,但如果我们这些人去世后每人弄这么一块墓地,埋葬自己的遗体,是不是有点浪费了,时间久了我们到哪儿找这么多墓地。二是对新中国成立初期杭州西湖周边散埋乱葬做法的批评。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后曾经在杭州西湖疗养休息,在跟秘书、警卫一起散步时发现,西湖旁边每年都会增加很多新的坟墓,他便找来时任浙江省委第一书记的江华,希望浙江能够带头治理散埋乱葬,进行移风易俗。两件事情促使毛泽东思考中国的殡葬问题。1956年4月26日至28日,中央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休息间隙,毛泽东请秘书拿来早已起草好的倡议书,带头在上面签上了“毛泽东”三个大字,周恩来、朱德等领导人都先后在倡议书上签了字。陈云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但他了解到这个情况,便于1959年2月10日特别给中央写了“赞成火葬,特补此信,作为我的补签字”的信函。此倡议书共有151位党和国家领导人参加签名。在倡议书中,毛泽东倡导推行的殡葬改革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改革安葬方式,在火葬区推行人死后实行火葬,不保留遗体,不修坟墓,其目的是节约土地;二是进行移风易俗,人死后不搞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其目的是改良社会风气,改造国家,而且要求“后死者必须保证先死者实行其火化的志愿”。
从改革实际情况看,推行火葬得到了重视,各地遵循积极、有步骤的原则,根据人口、耕地、交通等状况,划定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在土葬改革区,实行遗体集中安葬,禁止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散埋乱葬;在火葬区,大力推行遗体火化,火化率尽管中间有变化,但总体上呈逐步上升趋势。据统计,目前火葬区覆盖人口已达8.08亿人,约占总人口的58.1% ,覆盖国土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52.4% , 2019年火化遗体522.4万具,火化率已达52.3%。如果按每具棺材1.5立方米木材、每座散坟占地10平方米计算,推行遗体火化2018年全年可为国家节约木材700多万立方米,节约土地6万余亩。如果60年算下来,节约的土地和木材将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字。
从移风易俗方面来看,党和政府下了很大的功夫,各种办法都想尽了,但改革并不尽如人意,效果不太理想:大操大办、盲目攀比之风盛行,重硷厚葬、骨灰装棺再葬问题突出;一些丧葬陋俗、封建迷信活动死灰复燃;一些所谓“成功人士”修建豪华墓、活人墓屡禁不止;少数党员干部利用丧事活动借机敛财、迷信风水,影响极坏;一些地方还出现“因丧致贫”“因丧返贫”现象。2013年党中央痛下决心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要求党员干部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文件出台已多年,但文件精神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陕西、湖南、福建等地媒体曝光的党员干部带头修建大墓、豪华墓现象,上海、北京等地存在的“天价墓地”,各地纪委曝光处理的党员干部大操大办、收受礼金的典型案例,都是有力的例证。
由此可见,殡葬改革是一项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必须持续不懈地予以推动,任何否定改革的“错误论”和简单粗暴的“速胜论”都是有害无益的。总体而言,我国的殡葬改革是成功的,火葬区的老百姓除少数人外,绝大多数都能接受火葬这种方式。因此,殡葬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不容否定和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