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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济南市倡导移风易俗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上明确按照《关于对生态葬实施奖补政策的通知》开展工作。《关于对生态葬实施奖补政策的通知》明确要求,济南市各区县要大力推进公用墓地建设力度。

通知要求,到2020年,济南市每个区县要至少建成1处绿色环保节约的公用墓地或者陵园;每个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要建成至少2处绿色环保节约型的公用墓地或者陵园,县乡镇要帮助指导农村建设绿色环保节约的公用墓地或者陵园;以农业为主的乡镇或者农业人口较多的乡镇街道要建设1处绿色环保节约的公用墓地。要尊重原有村庄的殡葬习俗,探索推广符合绿色生态安葬的不同殡葬方式,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尽可能满足不同群众对殡葬的不同需求。按照完成情况给予奖励。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对乱葬情况的排查力度。各县区要建立乱埋乱葬的清单化工作,建立台账实时监测。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按照“科学有序、规划合理”的工作方针,有序引导群众绿色安葬、合理安葬,尽快迁出散埋乱葬的墓地,搬到公用墓地中;要通过绿化、美化等不同的措施对原有的分头等不合规范的墓地进行整顿,力争在2021年完成散埋乱葬的治理工作,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济南市的公墓利用工作。
济南市公用墓地利用政策亮点在于,将公墓建设作为考核任务,并给予奖励,从而进一步激发了基层对待此项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