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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一具遗体焚化后产生3Kg骨灰(含衣物等的残余物),而死者家属取走的骨灰约为1Kg,我国年死亡人口830万,其中50%左右在火葬场火化,这就意味着一年内除了火葬场集中处理死者家属取走部分骨灰后剩余的8300t骨灰残余物外,还有4150t的骨灰由死者家属进行不同形式的分散处理,因而骨灰多样化处理之前的骨灰无公害处理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有关科研部门正在进行骨灰无公害处理的研究,其基本思路是:提倡遗体消毒防腐和使用无公害随葬品,从殡葬源头减少污染;骨灰处理前使用专用防腐杀菌剂对骨灰进行防腐杀菌处理,并通过化学处理将骨灰中残留的重金属淋溶回收或转化成无公害的无机化合物;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避免骨灰直接散撒于土壤或水体中导致的污染。
总之,殡葬改革的目的是减少殡葬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和对自然环境的污染与破坏,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殡葬体系并保持与之相适应的可持续利用的资源和环境基础。针对我国殡葬改革现状,我们应该充分开发现有殡葬服务设施的殡葬功能,提高殡葬服务的综合效益,在全社会形成资源节约的殡葬方式和健康文明的殡葬消费模式。同时,还要积极探讨并倡导符合国情的骨灰处理方式,并在骨灰处理之前进行必要的无公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