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家港皇家陵园官网,买墓地免费上门接送看墓,提前1-2天预约!
全国咨询电话:4008-118-170
太仓公墓浏家港陵塔皇家陵园
太仓公墓浏家港陵塔皇家陵园

太仓公墓浏家港陵塔皇家陵园新闻动态新闻动态

上海公墓浏家港陵塔皇家陵园殡葬文化

首页 > 新闻动态 > 殡葬文化

农村私人墓地及其附属物被损毁产生的纠纷

来源:2025-01-25 07:49:54

    在这39起农村私人墓地纠纷的案件中,其中因坟墓及其附属物被损毁而引起的侵权案件共15起。在因墓地及其附属物被毁损的案件中,由于不同的法院对墓地上存在的“财产”与“人格”双重属性认可程度不同,因此其审判结果也存在一定差异。在15起相关案件中,法院支持被侵权人可以同时得到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失赔偿的案例只有3起,仅支持经济损失赔偿的案件6起,剩余的6起是因为证据不足、不构成侵权等原因法院最终未支持原告的赔偿请求。

                         浏河公墓,浏家港陵塔,皇家陵园,

           252.jpg

    例如,在“曾洪春案”中,被告在雇人平整林地过程中,工人发现林地上存在他人坟墓,并向被告询问是否继续作业,工人在得到被告的指令后将林地上原告亲属的坟墓破坏。法院认为墓家是寄托哀思、祭奠亲人的物质载体。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失。又如,在“胡国忱案”中,被告在主持修复工程时,导致原告家祖坟对应的山脚下出现塌陷,导致原告家祖坟处于濒危边缘。法院认为被告对原告家祖坟对应的山脚进行合理性加固,并在旁边留一条道,保证原告家祖坟不被水患冲毁,保障原告祭祀权。关于精神损失费的问题,因无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在相关案例中,支持经济与精神损失赔偿的法院均认为祖坟是亡者后人对祖先进行祭祀、礼拜的主要场所,寄托着子孙们的追思及缅怀之情。维护祖坟完好是一种公序良俗,祖坟被破坏不仅影响了死者近亲属的祭祀,造成一定的精神损害,且坟墓的构筑、遗骨的安葬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因此坟墓亦具有一定的财产属性。

    而不支持精神损失赔偿的法院则是依据《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3条中仅针对“遗体、遗骨”的规定和第4条中针对“特定纪念物”永久灭失的规定。而现实中墓地侵权的情况则更为复杂,存在着墓地权益被侵害,但侵权人没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且未导致其永久毁损灭失的情形。在农村墓地侵权纠纷中大多数情况下仅仅是坟墓、墓碑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并且通常难以达到“永久毁损灭失”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