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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殡仪服务业是独家生意,主要是国家办。实践证明,由于国家财力有限,每年对殡葬事业的投入少,加之,有些领导对发展殡葬事业认识不足,有钱也不投入。因此,殡葬事业不能得到较快的发展,致使殡仪服务业同社会需求的矛盾长期解决不了,若不从政策上做必要的调整,创造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发展必然是缓慢的。

笔者认为,殡仪服务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属于第三产业,完全可以参照其他服务业政策,国家办,集体、个人也可以与殡仪服务部门联办,多渠道、多种形式地发展殡仪服务业。在发展国家办殡仪服务业,发挥其主体、中坚作用的同时,多种成份联营的殡仪服务业也应允许发展,作为补充。其好处:一是有利于利用集体、个体经济的力量来发展殡仪服务,以解决殡仪服务网点少,人员不足,服务跟不上的矛盾,使殡仪服务能适应形势的发展;二是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市场竞争意识,在竞争中去发展壮大殡仪服务业,提高服务质量。
殡仪服务业允许民办,让它作为国营殡仪服务业的一种补充,只要掌握住设立殡仪服务网点的审批权,对其加强监督和管理,那么对整个殡葬事业的发展来说,将有益无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