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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古以来就有“聚族而居,聚族而葬”的观念,这种观念在宋代得到了很好的践行。宋代有很多著名的官员购置义田,创置义庄,以供族人聚居繁衍生息,如范仲淹、王安石等人就有此类举措,这是“聚族而居“的生动体现。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多年的考古工作,在国内已发现了大量宋代家族墓地,最著名的当属宋代皇家家族墓地一一北宋皇陵,另外北宋的品官贵胃如包拯、韩琦、富弼、吕大临、欧阳修、王磷、陈省华、冯京等的墓葬均为家族墓,最终实现了“聚族而葬”。

通过分析宋代富民阶层墓葬布局,我们发现了除品官贵胃,富民阶层也存在“聚族而葬”的现象。除这些墓葬在排列上有一定的规律,且距离较近可证其为家族墓地外,部分墓葬出有墓志,墓志中明确指出墓主死后是葬于家族墓地之中的,如冀闰曾“召师议葬,距庄南一里之源,附祖莹东之隅,卜其宅兆,以安措之父母也,则春秋祭祀传放后矣。”彭城刘君的后人则为了迁葬三代祖先而购置田地。
通过分析这些富民阶层的家族墓,发现他们在构筑时间上或是延续了很长时间,或者墓葬结构风格相近(建筑年代相近),却埋葬了几辈人。分析这两种现象,前者可能暗示了该家族长期为富一方,祖孙几代人皆有能力营造装饰豪华的墓葬;后者则亦说明该家族在某段时间内财力雄厚,一举营造了几代人的墓葬。因此,宋代富民墓葬反映出宋代富民不仅家族人丁兴旺,且拥有巨大的财富,只有具备二者,宋代富民阶层才有可能也有必要营造规模庞大的墓葬建筑群,实现“聚族而葬”的丧葬理念。
总之,宋代富民阶层可能也广泛奉行“聚族而葬”的丧葬观念,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不仅出现了大量的家族墓,夫妻合葬现象也颇为普遍,成为宋代丧葬的一大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