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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葬与薄葬之风气在中国历史上一直处于此消彼长的状态,不断交替出现,但是整体来看,华夏民族还是推崇厚葬之风的。据《嘉庆介休县志》记载:“而商贾好侈,尚沿旧习,前任中承相公,虽颁示禁止,未能尽改也。”为了体现对亲人的孝心,尤其是那些富裕的家庭,倾其财力以增加丧事的规模,似乎不大肆操办,就是真正的不孝,这便是一直以来晋中地区的厚葬传统。其实从商朝开始,就十分盛行厚葬制度。这也是历史上第一次出现厚葬之风盛行的时期,从现今出土的丰富陪葬品、人殉,就是证明。那时,周人为了祭祀祖先的丰功伟绩,不仅从礼仪上严格规定,大肆操办,还放入丰富的陪葬品修建墓葬,以示对祖先的重视。

春秋战国时期,孔子提倡周礼,《淮南子·祀训论》中就提到了厚葬久丧之送死是孔子所立,也就是说孔子的儒家孝道为当时及后代的厚葬、重葬思想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但是厚葬习俗大规模的开展还是始于秦汉的帝王。
到了汉朝,依然继承了秦朝的制度,随着国家统一,国力的昌盛,社会财富的大量累积,因而帝王的丧葬制度也渐渐以厚葬为主。尤其是秦汉时期帝王们的大规模厚葬,可以说是掀起了第二次厚葬的高潮。其中陕西关中平原上的秦始皇陵和西汉帝王十一陵,就是这一时期厚葬的突出表现。上至从帝王,下至普通百姓,厚葬之风在当时形成了一条社会公认的丧俗准则。尤其是汉武帝的茂陵,其随葬品更是达到了当时国家财富的三分之一。
魏晋南北朝是一个动荡不安、多朝更迭的历史时期,国家政权频繁更换,连年战乱不断,百姓生活艰苦,并且这一时期,民族融合的步伐也在加快,偷盗猖撅,就连统治者们对待前朝的墓葬也毫不客气的大力挖掘以补充国库的空虚,军铜的医乏,所以在这一时期,社会整体生产力水平下降,人们无法满足厚葬的物质需求,所以总体上盛行薄葬制度,并且佛道盛行,人们更愿意把自己的来世寄托于虚幻的精神世界。
经过几百年的分裂,隋朝重新统一全国,只但由于统治时间较短,在此不多赘述。
唐朝时期,是历史上的第三次厚葬之风盛行的时期,这一时期,由于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给厚葬提供了丰富的物质基础。公元712年,官员唐绍上疏“近者王公百官,竞为厚葬,偶人像马,雕饰如生,徒以炫耀路人,本不用心致礼。更香扇慕,破产倾资,风俗流行,遂下兼士庶。若无禁制,奢侈日增。”意思是说在当时的厚葬之风己经成为一种在社会上普遍流行的丧葬风俗。但是在唐朝灭亡之后,厚葬之风就随之消失了,一方面是社会再次进入分裂动荡的时期,另一方面少数民族大融合,不同民族的丧葬风俗也一定程度上冲击了汉文化的丧葬风俗。
笔者第一章已经提到,在不同的时期,上层统治者们都对厚葬所带来的铺张浪费,人力浪费提出过明令禁止,例如司马光在《书仪》一书中有云:“自唐室中叶,藩镇强盛,不遵法度,竞其侈靡,始缚祭屋高至数丈,广数十步,作鸟兽、花木、舆马,仆从侍女,衣以增绮,灵车过,则尽焚之。祭食至百余品,染以红绿,实不可食,流及民间,递相夸尚,有费钱数百络者,何若留以丧家为膊赠哉。”
到了明朝,从一开始建国,就制定了比较严格的禁止厚葬的政策,再加上官府对大户、富户的限制,明朝初年可以说是整个社会风气清明。随着明中期以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逐渐兴盛起来,禁止厚葬的政策便慢慢的松弛,于是丧葬习俗开始出现了明显的变化。民国《重修鄂县志》云:
如吾邑成化初,服食器用嫁娶送死,俗尚简朴,间阎多敦厚,长者尽力砖田亩,无游荡者,以此多富,实兴放礼让矣。一变而弘治初渐入赞奢然,旧风未珍,犹有可观焉。逮其末年,益大变,相竟以弊,浸淫至正德极矣。自其服食器用观之,若华丽倍昔,其中则无何有也,盖禾稼未及熟以而食之,又喜享赛神倾囊不吝。至赋税,鞭血淋漓不入也。乡邑无老少习为浮华,见朴实忠厚者不侮则笑之,又抉人短长以为能,不论德行,论富论势力。以此成俗,求如成化时,不可况望其上乎。
至此到清朝,厚葬之风又盛行起来。观其历史上几次厚葬之风的盛行时期,一方面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因为厚葬思想的出现都在我们封建历史的大一统时期,这一时期社会稳定,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于是人们也就对除了物质生活以外的精神生活更为注重,而人生仪礼也是人们当时人们精神生活的主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与厚葬思想背后的权利力话语支配有关,春秋战国时期,孔子的儒家孝道为厚葬、重葬思想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于是历代帝王也乐此不疲的奉行这一思想,因为这也与帝王的神圣地位和待遇相吻合,但是由于厚葬往往会造成劳民伤财、国库空虚、国力下降和社会不稳定的不良影响,从而危机统治者的社会地位,所以官方对民间的丧礼一直有严格的规定和禁止条列。根据《雍正朔州志》记载的一条康熙圣旨可以看出:
肤自皇考,实天哀慕,无穷一应典礼俱,详考旧章,务尽隆备,盖不敢以天下俭亲也,但上之所行,下必效之,向来八旗官员,丧葬之事已极繁费,今见肤备礼如此,恐风俗以奢悟相尚,兵民或致倾家荡产,甚非肤以礼教天下之意也。
此地从士大夫阶层到平民都兴盛厚葬,这虽然是皇帝不提倡厚葬的一道圣旨,但是侧面反映出当时厚葬奢侈之风盛行,导致皇帝都要出面制止,可见规模浩大。这种现象尤其表现在明清以后,据《民国翼城县志》记载:
至富家则好事铺张,每为亡者,订作开路鬼、方弼方相、四喷头、四毛女、仙鹤回回进宝,与旋风库楼,金银二斗,香蟠、深蟠、元宝蟠、丝蟠以及狮、象、羊、鹿与马之属统名之日纸扎活,以此排列灵堂,用壮观瞻帖请襄事,人等分任题主、陪主、抱主假道进奠祀。
于是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突破了法礼的限制,不再以道德伦理作为衡量人孝道的唯一标准,表现出的是人两种价值观的强烈冲突。就丧葬习俗来说,厚葬已经成为社会普遍认同的行为方式,奢靡的物质享受是人们表达内心的孝道和寄托哀思的一种外在形式,于是丧礼的外在形式被不断的扩大,人们更加追求其豪华奢侈的程度,注重仪式性以彰显办事主家对死者的心意。从民俗学的角度而言,这也是一种仪式性的操演意义,借助象征化的行为去表达生者对死者的意愿,从而忽略为人本身应该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