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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化自觉与生态自觉相统一
所谓文化自觉,指的是人们对文化地位作用和发展规律的认识及其把握,以及人们对文化的责任和担当行为的一种自我觉醒与自觉创建,使文化从盲目被动的状态走向理性主动的状态。文化自觉按照费孝通先生的说法是:“文化自觉是一个艰巨的过程,只有在认识自己的文化,理解并接触到多种文化的基建上,才有条件在这个正在形成的多元文化的世界里确立自己的位置,然后经过自主的适应,和其他文化一起,取长补短,共同建立一个有共同认可的基本秩序和一套多种文化都能和平共处、各抒所长、连手发展的共处原则。所谓生态自觉,就是通过反省生态问题,深刻地领悟和把握对生态及人类发展的关系,在此基础之上,将此内化为人们的心理和行为习惯。

文化自觉与生态自觉相统一,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生态文化自觉。“人创造了文化,文化又塑造了人。生态文化作为正在崛起的新文化,是人类社会崭新的社会文化类型。生态文化是人们依据生态学的原则,在认识和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活动中,所形成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观念体系,其目的在于为彻底解决当前所面临的生态环境危机,求得人类能够以更加美好的生存发展方式栖居地球。现代社会里,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代表的生态文化,为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提供了生态向度的新思想、新理念”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传统的土葬和现代的火葬出现了不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在如何正确科学地开发绿色殡葬的过程中,人们不得不从文化上去进行思考,是针对传统的土葬和现代的火葬出现了不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提出的一个绿色殡葬的环境伦理原则,这一原则是绿色殡葬开发过程中的重要原则和内在要求。在绿色殡葬开发的过程中,从文化自觉与生态自觉相统一的高度去开发,将生态文化的自觉放在突出地位,从绿色殡葬开发有利于生态文明的建设角度出发,综合考虑生态文化的自觉因素,以实现绿色殡葬开发的可持续发展。
二、人文关怀与善待自然相统一
人文关怀的实质是:在理顺人与其他种种对象的关系中,确立人的主体性,从而确立一种赋予人生以意义和价值的人生价值关怀,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人类包括在自然界的整体之中,不是在自然界之上,也不是在自然界之外的,自然界是人类生命和价值的源泉,因此,人类必须尊重自然,善待自然。善待自然要求人类对自然界整体性、对生态平衡、对各种生物种群、对地球上不可再生资源的爱惜和重视。
人类既柄息于文化的共同体中,也柄息于自然的共同体中,因此伦理学的一个未完成的主要议题,就是我们对大自然的责任。罗尔斯顿在论述他的自然价值论的过程中多次提到人是唯一的道德物种。在地球上,只有人类主体才是道德代理人。人的特长就在于他是一种能发展出文化的动物,他有道德、语言能力、推理力、自我意识等。只有人才能够反思、思考、知道他在这个世界的生存方式是对或是错。在绿色殡葬开发的过程中,在人文关怀与善待自然相统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绿色殡葬中的人文关怀与善待自然的因素,将两者的统一作为其遵循的原则,以实现绿色殡葬的可持续发展。
三、优化生与美化死相统一
优化生与美化死在绿色殡葬开发中有着独特的内涵和意义。在优化生与美化死相统一的高度,绿色殡葬倡导占地少或不占地,在采用花坛葬、江葬、海葬、植树葬等方式可以大大减少对资源和能源的消耗;绿色殡葬提倡环保,清洁实施殡葬服务和相关的生产,减低并控制污染排放。绿色殡葬不占用土地,不释放污染物,无能源消耗,美化环境,形成了生物链之间的自然消解与生态平衡。人类的“殡葬文化”是回归大自然的一种特别的实质性存在形式,以回归自然的方式把已经逝去的生命转化为其他生命的养料。绿色殡葬的开发过程充分阐释了可持续发展中的内涵,绿色殡葬的方式采取的是一种优化环境式的殡葬方式,以造福于生者,并且以一种独特的殡葬方式来展现死者的美,以实现绿色殡葬的可持续发展。
四、慰藉先人与造福后人相统一
受殡葬伦理本身的制约,殡葬行为无论是在行为过程还是行为结果上,看起来都是生者为死者尽情尽孝,为逝去的人悲痛欲绝。绿色殡葬在注重孝道的前提下,提倡“魂系生态、叶落归根、回归自然、绿荫后人”的环保理念,它摒弃了传统公墓那种阴森恐怖的感觉,赋予陵园一种祥和、安逸、宁静的氛围,通过绿色殡葬的方式来实现真正的和谐统一,包括通过园区绿化、碑石艺术、园林小品、古典建筑和运用大量的景观元素,实现陵园公园化,以取得神圣庄严的艺术境界,给生者以深刻而丰富的感染力,以一种可持续的方式来实现对先人的慰藉和对后人的造福。在尊重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树立文明丧葬、文明祭祀新风,用优美的环境、优质的服务、人性化的管理,礼待每一位故人,让逝者安心,生者放心。
绿色殡葬的开发过程中,站在慰藉先人与造福后人相统一的高度,更加注重绿色殡葬的核心价值,把慰藉先人作为后人继续前行的起点,不破坏绿色殡葬的初衷,以实现绿色殡葬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