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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1年末,重庆市共建有45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其中主城区22个,非主城区23个,非主城区中的24个区县698个乡镇(街道)没有农村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面和数量都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安葬需要,然而很多想要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村镇都遇到了审批难度大,建设困难多的问题。

第一,通过国土规划部门审批取得土地困难。农村公益性公墓从用地性质角度讲,属于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中的殡葬设施用地,需要通过城乡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才可以兴建。随着城市的发展、经济的进步、人口的增多,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很多地区规划之初预留的市政公共设施用地已经使用完毕,土地管理部门往往无地可批,即使还有一些闲置土地,可以通过改变用地性质的方式划拨给殡葬行业,但是经常由于人们思维中惯有的对殡葬行业的轻视,而将土地划拨给了其他“更重要”的行业或领域。
第二,通过民政部门建设审批困难。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需要向区县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有的官员只看到目前有公墓可用,没有认真思索新建公墓的必要性,致使群众需要的公墓不能建设。还有的官员对殡葬行业怀有偏见和忌讳的态度,只要是关于殡葬的事务,一概置之不理,导致殡葬设施建设一拖再拖。
第三,群众“邻避心理”严重,反对公墓建设。由于对殡葬行业的避讳心理,群众都不愿意自己家园的附近修建有殡葬设施。群众普遍认为公墓单位环境阴森恐怖,燃放烟花爆竹,祭祀人流量大,影响心理健康和生活质量,对公墓的建设都怀着莫大的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