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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丧葬习俗漫谈

来源:2023-09-21 06:22:43

    风俗是各社会群体在历史时期社会生产生活活动中逐渐形成的风尚习俗。其形成的时间较漫长,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延续性和地域性特征。其中的丧礼,是人们追悼纪念死者所进行的礼节仪式,蕴含着文化信息。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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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南地处福建南部沿海,自古受到中原文化影响,但经济生活历经递擅演变,地方色彩相当浓厚。至清及近代,民间丧礼约定俗成。笔者搜集有关资料,整理此文,略作探讨。

    闽南丧葬礼仪是很隆重的,特别是对老年人的丧葬更加重视,成为衡量后辈对长辈孝道程度的一个标尺,也是眩耀家族门风的一种重要形式。

    人临终时,家人就准备好一些所需的物品,待其断气后就把尸体移至正厅,俗称“搬铺”。搬铺后,一般由亲人或请人用一盆净水给死者擦身,穿寿服,俗称“穿寿衣”。寿衣上装不能少于五件,下衣不能少于三件,同时以白布将尸体盖上,俗称盖“水被”。以上事毕,亲人们开始放声大哭,并分别派人去通知亲戚朋友,俗称“发丧”。这种哭声既是发自内心痛失亲人之情的表露,也是一种迷信,因为习俗中认为这样可以让死者“知道”自己已死,便丁其灵魂“升天”。

    停尸期间,尸体并不装人棺中,以便让亲友瞻仰遗容。另外,还要设个临时的牌位,安放遗像,灵位前要点上蜡烛、神香。在尸体的脚后供上米饭一碗,俗称“脚尾饭”;一般要请人念佛经或念道经。有的农村还专门请来“哭婆”前来哭诉,哭婆是专门为别人哭丧的,具有半职业性质。哭婆哭时并不伤心,只是在似哭非哭的过程中将死者的一生功德反复地念道出来。表面上是在为死者歌功颂德,其实是在为死者家属增添荣耀,并以此启示教育后人。

    期间,家人都要换上麻衣、孝服,鞋头罩麻,女人们要披头散发,俗称“披麻戴孝”。已嫁的女儿闻信后即返娘家,到达巷口或村头时必须要破声而哭,人正厅前跪拜而行,称为“半路响”或“哭路头”。亲友前来吊丧的活动,称为“探铺”。到达时须燃香祭拜,然后人内抚慰丧家。吊丧者也有送挽嶂,或送金银纸钱的。丧家要给前来吊丧者回赠红丝线和手帕,俗称“送巾断根”。

    守灵一般为三日,此后要进行俗称的“出山”仪式。亲属到齐后便着手将尸体人硷。人硷前还有一道仪式,就是“请水”或“乞水”。请水时,孝男当先,手拿桶,孝女在后,在附近水溪边或古井边请水,嘴里念“向土地公买水”,向溪里或古井里投人钱币,然后舀起一点水,孝女随后嚎哭回来。之后将棺材搬人正厅,全家人跪拜,俗称“接板”。棺材俗称“寿板”,棺材中放人草纸、冥纸、金银钱纸、衣物等死者生前喜爱之物,以便让死者到阴间享用,体现“视死如侍生”的传统观念。

    入殓工作由亲属进行。首先举办“辞生”的祭礼,即备十二碗菜肴,荤素各六碗供祭,然后由道士一样一样地献给死者,将死者身上所有钱分给后人,俗称“手尾钱”,其含义是让子孙富贵万年。

    人棺时,一般由长子抱着死者之头,次子及其余家人抱着死者的手、身、脚放人棺中,俗称“人棺”。棺盖安放以后,用长钉钉牢,俗称“盖棺”。人棺时,有的还要举行“敲棺材头”或“跳过棺”的仪式。敲棺材头是死者的父母尚健在者,人硷后父母拿木棒敲击棺材头,表示谴责死者未尽养老送终之孝道天职。跳过棺是指夫妇两个,在一方去世后准备再结婚者,在配偶入硷时,背上包裹、手拿雨伞,从棺材中部跳过,这样就可以避免亡者鬼魂的纠缠,以后可以安心再婚。

    出殡,是在祭奠完毕之后进行。出殡行列由灵枢和送丧队伍所组成。出殡队伍前有“开路神”先导。开路神是用纸糊成的,身材高大、面目狰狞。长子手捧遗像紧跟灵枢,随后是亲属,吹鼓手们一路不遗余力地工作着。队伍为了经过本地繁华喧闹的地方,有时必须绕道而行,不可抄近路。送丧的人员(非直系亲属)过了最热闹的地方以后就可以不再随队,可以自行散了,俗称“谢步”。如用土葬,送丧中的女性不可上山,只有孝男方可。棺木下葬时间必须赶在太阳下山之前。墓穴是事先已挖好了的,同时还备好了墓志铭和墓碑,二者一般都是用花岗岩或青石刻成的,其上的文字有一定的格式。棺木安人墓穴后,第一锹填土定由孝男铲进去。填土立碑后再进行跪拜祭祀和烧银纸。

    送葬人员返回时要进行俗称的“返主”仪式。返主的意思是把死者的灵魂请回家。人们不能按原路返回,一定要绕道而回,一路上呼唤死者的名字或称谓,遇到过桥、上下台阶、拐弯处要给死者说明,请其跟着走,不要迷路而回不去,近家门时,妇女们要在路上哭迎。

    回家后,在正厅安放死者灵位,灵桌上要摆上祭品、点上香烛等,丧家家人按辈份依次给灵位点香、跪拜。此后便设宴宴请亲朋好友,俗称吃“红糟肉”。凡参加过葬礼的人一定要来吃红糟肉,红糟肉是丧宴的最后一道菜,由猪肉和红酒糟配制而成的,象征吉祥。这是丧家答谢亲朋的关心和帮助,同时也标志整个葬礼的结束。

    葬礼过后的一段时间内为丧期。孝男孝女都要带孝,其他亲属都带黑纱。丧家大门贴上白纸条或红布条以示哀悼,在乡下一些比较富有的人家则悬挂素灯以眩耀门媚。丧期内孝男孝女必须遵守各种各样的习俗,如孝男不能刮胡子,孝女不得化妆、不能穿红色或鲜艳服饰,不能去看电影、电视或到娱乐场所,以示自己仍沉浸在痛失亲人的悲伤之中。除每天早晚供奉祭饭等外,每隔七天要格外祭祀一次,俗称“做旬”。做旬须进行七次,其中一、三、五、七为大旬,二、四、六为小旬。第一次做旬俗为“头旬”、“头七”,也称“做七”。届时由孝男备置供祭的物品,请道士在灵前诵经“开魂路”。头旬是由孝男备置的,故又称为“孝男旬”。关于头旬还有一个传说,头旬中的祭品里特地加上甜味汤圆,不放筷子,死者灵魂吃汤圆时只得用手去抓,吃完后去洗手,发现自己手指甲已全部脱落,这时才知道自己已真正逝世了。二旬供祭的物品以素菜为主。三旬又称“孝女旬”,是因为该次祭祀活动由出嫁了的女儿回娘家操办。四旬由侄儿操办,故称为“侄儿旬”。五旬由孙子、侄女操办,故称为“孙女旬”。六旬一般不进行,因为“六”是阴数中最大的数,阳间不好去弄。七旬即为“尾旬”,又称“尾日”,该天除一系列“做功德”的祭祀活动以外,晚上还有“烧灵膺”之俗。灵膺为纸糊的房屋模型,以供死者在冥界居住使用。做完七旬以后,还有祭百日的活动,俗称“做百日”,备足各种丰富的祭祀品,糊制大膺、车、轿、侍女等,来超渡亡灵,意思是除灵转红(除孝),又称“脱孝”,将遗像从临时供桌上移挂到墙上,以后每逢初一、十五仍要祭祀,以表余哀未忘,至周年为止。

    亡者周年之时还要举行隆重的祭礼活动,俗称“做对年”,至此丧礼告终。

    扫墓是在每年的清明节前后十日内,子孙后代上坟去举行纪念活动,称为扫墓。带上的祭品摆放在墓前,把墓及周围扫扫干净,清除杂草,给碑文描红,烧上些神香、纸钱之类,并低声地讲上几句告诉死者自己前来尽孝和请求保佑平安之类的话,有时还在墓之周围撒一些白纸或白纸花之类,最后在墓碑上压上一些纸钱,俗称“压墓钱”,至此扫墓活动便告结束。

    “拾骨”是将几年前葬有家人的坟墓掘开,将尸骨取出来清洗、凉晒,再用红线将骨头串起来,恢复人体骨架的样子,并将骨架放人陶瓮中,其中四肢骨放在两侧,躯干骨置中部,头骨居上。开墓、洗骨、人瓮等都要选择吉祥日子。这种风俗多是为了将尸骨迁回故乡或夫妻合葬,源于古代二次葬(瓮棺葬)。

    上述闽南的丧葬习俗,是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发展形成的,当然带有那个时代忠孝为本道德观念的深刻烙印。由于当时闽南地方商品经济的发展,也冲击了封建制度中等级森严的规定。故道光《厦门志》卷十五《风俗记》评论有“丧葬尤多非礼周极之丧,其合于古者尤多,然丧次妆饰蟀仆如生人,衣以文绣,绿畔之轿,白绢之亭,付诸一炬。初丧置酒召客,演剧喧哗,以为送死之礼”等语。,作为一种历史产物的丧葬习俗,曾经具有敬祖追宗、维系文化纽带的意义。然而,它毕竟与今天的殡葬革命已不可同日而语,特别是其中的繁文缉节以及奢靡浪费等糟粕因素,必须予以批判和剔除。这才是我们研究丧葬习俗乃至一切民俗时,所应该持有的客观审慎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