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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服是为哀悼死者所穿着的衣物,为古代丧葬礼俗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可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绍麻五个等级,因此又称“五服”,与丧期、居丧等关系密切,一般为斩衰三年,齐衰期,大功九月,小功五月,绍麻三月。《礼记·丧服》日:“斩衰裳,直经、杖、绞带,冠绳缨,营展。”“疏衰裳齐,牡麻经,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展三年。”其他如大功布衰裳,牡麻经缨,布带;小功布衰裳,牡麻经;绍麻则是用麻布制作而成。汉代基本沿袭先秦丧服制度,“五服”俱全。《汉书》中有相关记载,《霍光传》载有“服斩衰”,《叙传》记有“修绍麻”,《王莽传》有“封王氏齐衰之属为侯,大功为伯,小功为子,绍麻为男,其女皆为任”等内容,《后汉书·孙鹭传》载:“弘卒。太后服齐衰,帝丝麻,并宿幸其第。”
浏家港陵塔,上海公墓

马王堆M3出土一副绢质图表,记有丧服文字并绘有类似九族五服的图表,被称为《丧服图》。图上部为华盖,华盖下左右两侧各有不同行数文字,再下有以墨线相连、横竖各六行的小方块组成整体近菱形的表格。右侧两行文字为:“三年丧:属服,廿五月而毕。”左边四行为:“行其年者:父,斩衰,十三月而毕;祖父,伯父,昆弟之子,孙,姑,姊妹,女子(子),皆齐衰,九月而毕;著大功者皆七月;小功、绍皆如著。”图及文字反映了相关亲属的丧服关系,近者丧服重,远者丧服轻,同时也说明西汉早期“五服”是俱全的。
微山沟南村及沛县龙固三里庙出土的两幅行丧送葬画像也反映出相关丧服的穿戴。沟南村画像中孝子身穿斩衰服,头戴首经,腰系绞带和腰经,手持丧杖,伏地跪拜于丧车前,丧车后四男四女,发髻上都系着长首经,腰上系着绞带和腰经,为戴孝送葬的亲属。三里庙画像中,孝子身穿斩衰服,手持哭丧杖作行礼跪拜状,丧车后跟随的两名送葬人员也是身穿丧服,头戴丧冠和首经。三里庙村画像还形象地反映出《仪礼·丧服记》所云:“凡衰外削幅,裳外削幅,幅三拘”的记载。
除继承外,汉代丧服制度还有一些新的内容。部分与薄葬有关,西汉文帝遗诏中有“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临三日,皆释服……自当给丧事服临者,皆无践。经带无过三寸……已下,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纤七日,释服”。徐州龟山楚王刘注墓塞石刻铭有“令群臣已葬去服”等内容。汉代丧服中还增加了啧,即服丧时头上带啧。《后汉书·舆服制》日:“丧啧却揉,反本礼也。”杜佑在《通典·凶礼六》中言:“后汉时,遭丧者往巾帕头,即笋耀之存象也。”《汉旧仪》也载有“佐史以下,布衣冠啧,经带无过三寸,临庭中。武吏布啧大冠。大司农出见钱谷,给六丈布直”等内容。
汉代丧葬用杖较普遍。《后汉书·济北惠王寿传》载有“衰杖在身”。《白虎通》日:“所以必杖者,孝子失亲,悲哀哭泣,三日不食,身体赢病,故杖以扶身,明不以死伤生也。”微山沟南村、沛县龙固三里庙出土西汉晚期丧葬画像中均有孝子持丧棒行跪拜礼的内容。
丧期是指服丧的时间或期限。汉代的丧期长短不一,长有三年,短至三月或更短。关于三年丧,《白虎通义》日:“父至尊,母至亲,故为于隆,以尽孝子恩。恩爱至深,加之则倍。故再二十五月也。礼有取龄三,故谓之三年。缘其渐三年之气也。故《春秋传》日:‘三年之丧,其实二十五月’也。”马王堆M3出土《丧服图》右侧文字有“三年丧:属服,廿五月而毕”。至于实际丧期,《丧服图》左侧文字记载的内容则较二十五月缩短很多。汉文帝还有短丧的遗诏,将丧期大为缩短,徐州龟山汉墓塞石刻铭中的“令群臣已葬去服”,所记丧期更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