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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古时代,巫文化的发展,逐步孕育出“神”的观念,并从自然巫术演进为神灵巫术。在以祭祀和战争为“国之大事”的文明时代初期,巫术即融入了祭祀文化。就卜辞来看,殷代的神灵世界分散多样,这表在占卜的频繁与占卜范围的无所不包,表现在殷人“尚鬼”的繁杂的祭祀。正如弗雷泽所说,“殷人努力通过祈祷、献祭等温和馅媚的手段以求哄诱变幻莫测的神灵。”在殷商祭祀文化的基础上,一方面演化而成后来的祭祀礼仪和指引社会生活的规范体系一一礼,另一方面发展出祭司阶层,即分化的祝、宗、卜、史。西周的礼乐文化正是在此基础上得以发展出来,并为后来诸子思想的早期发展准备了职官制度的基础。在中国上古时代很长一段时期,宗教信仰具有相当程度的多神教色彩或倾向。
浏家港陵塔,上海公墓

儒家有三祭之礼:祭天地、祭祖先、祭圣贤。儒家的祭祀活动源远流长,它反映了人类特有的鬼神崇拜精神,折射出重视道德秩序的人文意蕴。上古素有的鬼神观念,或与人类关于死亡之经验有关。人类一旦相信人必有死,又时常经验到灵魂与肉体之不同,遂以人之死亡不过是肉体消亡而己,而灵魂则无所不在,并非随肉体而归于尘土。就人的情感而言,见其生,则不忍睹其死,其于亲人,朝夕思慕,不绝于心。儒家主张用情智统一的态度去祭祀己故亲人,构筑了具有中国特点的传统祭祀文化。
《左传·成公十三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中国古代非常注重祭祀,反映了古人对鬼神的信奉。《尚书·尧典》:“咨四月,有能典肤三礼?”汉代马融注曰:“三礼,天神、地抵、人鬼之礼。”据《周礼》记载,“大宗伯之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礼”。以此来看,可将祭祀对象分为天神、地抵、人鬼三类。孔子在《论语》中说殷商的“礼”沿袭夏朝的礼,在沿袭夏朝“礼”的基础上存在减损增益的情况。殷人祭祀以牛、羊、猪甚至人为牲,献祭祖先亡灵和自然神抵。商代“人祭”之风炽盛,其用人之多,手段之残忍,不仅有大量卜辞记述,也有考古遗迹证明。春秋时期的人祭也并不罕见,《陈涉世家》称:“为坛而盟,祭以尉首。”在一些少数民族的祭祀仪式中还会出现血祭,他们认为血有神奇的力量,可以维持人的生命。
古人祭祀前皆有准备仪式,即斋戒,目的在于祭祀时与神灵进行沟通。一个人如果还带有凡俗生活的印迹,它就不能与神建立亲密的联系。通过摆脱世俗世界的活动,逐步接近神圣世界,使自己得到圣化。《祭义》中提到,“斋之日,思其居处,思其笑语,思其志意,思其所乐,思其所嗜。斋三日,乃见其所为其者。”即想象所祭神灵祖先生前的一切行为观念,通过三天的致斋,神灵就可以活生生地呈现在眼前,到了祭祀之时,就可以真实地与神灵进行沟通。因此通过持续专注于神灵的意念活动,能够使神灵显灵,神灵应人之精诚所感而至。
商人祭祖的礼节十分完备而繁复,他们心目中的各位祖先是有亲疏之别的。现在可考的“周祭”,每一旬都有固定的祭祀对象,全部祭祀完一次就是一年。自然神方面,商人主要祭祀的有风神、雨神、云神、四方神等等。从所用牺牲的分量上,可以看出晚商人更重视祖先神祭祀。
周朝的“礼”在殷商的基础上,有继承亦有发展。夏、商、周三代,特别是西周,才是中国礼乐文化的形成时期。这时候的“礼”发展成为包罗万象的深厚的文化体系。“礼”涵盖了一个国家的政治、思想、学术、制度、礼仪、风俗等。周人宣扬天命思想,事无大小,都要占卜问鬼神,把“天”说成有意志的人格化的至上神,宣扬周天子最能体现“天”的意志,被赋予人间的最高权力,受天的保护,因此,人对上天的意志只有顺从,不能违背。周人敬天思想的实质是把“天”和政权结合在一起,以维护周王的统治。“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周人己经开始认识“民”的力量,周还将保民和敬天结合起来,“顺乎天而应乎人”。并在此基础上强调“明德”,以“德”来补充天命。德的内容极广,主要是敬天,尊王命,行教化等。西周时形成的“敬德保民”、“以德配天”的思想,反映了周人对“天”的认识又深入一步。儒家的观点就是,“礼之所尊,尊其义也”,也就是说,礼之所以可贵,是在于它的意义。光简单地陈述外在的礼仪形式,不懂得具体的礼仪形式里面蕴含着什么意义,又还有什么礼义可言呢?
周人无论是祭祀对象还是祭祀手段,都和商代一脉相承。当然,从西周到春秋战国,人的观念肯定是有所发展的,体现在祭祀上,对各种鬼神的重视程度肯定也是有变化的,“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儒家的祭祀讲究“礼”,其中揉合了人与人、人与神之间的关系。因此,祭祀仪式在“礼”中得以确立并拥有一个非常高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