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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市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出发,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2016年G市出台的《G市殡葬管理办法》,根据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城镇公益性公墓为居民提供节地生态安葬服务。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经营性公墓中用于节地生态安葬的用地及绿化面积应当不少于墓区面积的一定比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遗体火化后骨灰可以采用节地生态安葬的模式进行处理。第二十八条规定,家属及丧事承办人选择节地生态安葬处置骨灰的,有奖励和补贴政策。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于经营性公墓不按照规定比例推行节地生态葬,由民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并且罚款。

2019年G市出台的实施规定第七条、第十四条都规定了鼓励支持推行节地生态葬,对于选择节地生态葬的家属进行补贴和奖励。由此可以看出不管是公益性公墓还是经营性公墓都推行节地生态葬,这是未来殡葬改革的方向。对于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和环保殡葬用品法规有相应的奖补制度,以此来大力推行节地生态葬法。节地生态葬是我国未来殡葬改革的方向,G市积极推动节地生态葬的实行,创新节地生态葬的形式,为我国殡葬改革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