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1、构建高效协同管理机制
殡葬服务作为基本公共服务,不应盲目追求市场化运作模式,而是需要在政府的管理下不断发展。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经验也表明,政府主导的管理模式比较契合我国的社会特质。Y县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将殡葬改革纳入城市整体规划和政府重点工作,由主要领导牵头,成立推进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各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提升殡葬改革的整体执行力。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落实严格的绩效评估机制,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激发各部门主动履行职责,形成殡葬改革推进合力。纪检、监察部门将党员干部治丧情况列入监督范围,纳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内容,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落实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应每季度或半年定期召开一次,共同探讨殡葬改革中面临的问题,达成改革共识。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之间的高效沟通,推动殡葬管理信息的实时互通,各部门就殡葬改革的实施和反馈进行讨论,并及时修正殡葬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推进基层组织参与改革
殡葬改革想要取得改革实效,必须整合社会多元力量协同推进改革,不能只依靠政府的单一领导,应充分重视民意,提高红白理事会、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对殡葬改革的推进作用。Y县应推动街道、社区、乡镇设立红白理事会,进一步赋权红白理事会、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把文明殡葬规范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帮助和指导群众治丧,倡导简朴、环保的殡葬方式,减轻群众的丧葬负担,约束群众治丧行为,减少铺张浪费,不盲目攀比,不搞封建迷信,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丧葬陋俗,对违规土葬、丧事大操大办的村民进行劝导,让基层组织在推动文明丧葬、引导群众转变殡葬观念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乡镇、街道采取三级网格化包保责任制,确定实行村书记包村、村干部包片、网格员包户的模式,利用基层网格员“人熟、地熟、事熟”的特点,做深做细群众思想工作。此外,还可以成立殡葬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让殡葬行业从业者共同遵守共同维护行业环境。对道士、风水先生等殡葬从业人员进行组织管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思想教育,宣传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其转型为殡葬改革宣传员,支持殡葬改革事业发展。
3、强化殡葬行业监督监管
《殡葬管理条例》在2012年修订后己有十年未做调整,部分内容己跟不上现在社会发展需求,在短期内难以出台新修订版本的情况下,建议Y县可立足当地殡葬行业特点,构建与完善殡葬领域综合监管体系,系统梳理殡葬从业人员执业资质认证,建立行业准入负面清单与信用评价体系。针对道士、风水先生失范行为、违规中介串串、天价丧葬用品等群众关切的热点民生问题,出台具有实操性的行业准则与执业标准,促进殡葬行业规范发展。民政部门需强化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建立殡仪服务质量评估体系,提高对殡仪服务机构的监督力度,实施动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发展改革部门应出台规范殡葬收费的相关标准,完善殡葬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依据群众消费水平动态调整殡葬服务政府指导价,指导殡葬机构和殡葬行业从业者合理定价让利于民,切实降低群众丧葬支出;市场监管部门可建立殡葬用品质量追溯平台,对丧葬用品实施重点监测,开展“阳光殡葬”价格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利用信息不对称实施的消费欺诈、捆绑销售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与公安、卫健部门的协同联动,严厉打击“黑殡仪车”非法营运、医疗机构规移交遗体等灰色产业链。开通便捷的群众监督渠道,设立殡葬服务投诉热线、建立线上举报平台,鼓励群众对不合规的殡葬服务进行监督和举报,共同促进殡葬行业有序发展。殡葬服务机构要完善自律机制,形成内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殡葬职工的监督监管,对索要红包、诱导消费、与中介勾结的殡葬职工进行严肃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服务氛围,让殡葬服务标准化、透明化,提升公众对殡葬服务的信任度。
4、强化殡葬执法力量
殡葬行业风气的建设离不开有力的殡葬执法力量,目前Y县殡葬执法力量较为不足,仅仅依靠民政局开展殡葬执法难以完成复杂的殡葬执法任务。Y县政府可通过增加编制、引进专业人才等方式,建立一支具备法律和殡葬行业专业知识的殡葬执法队伍。这支队伍不仅要具备基本的执法能力,还应当深入了解殡葬行业的特点,掌握殡葬行业的运营规则和实际情况,从而能够有效识别并应对殡葬行业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同时,推进殡葬服务机构的体制机制改革,殡葬管理所、殡仪馆等单位仍为一般事业单位,无法直接行使执法权,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执法力度和效率。Y县可将殡葬管理所转为参公单位,赋予其一定的行政执法权限,有效弥补当前执法力量不足的短板,充分发挥殡葬管理所工作人员对殡葬行业熟悉度高、工作经验足的优势,使其能够更好地参与到殡葬执法中,提升殡葬执法工作的专业性和针对性。此外,Y县政府应加强对殡葬执法的公示公开,设立举报热线、网络平台等投诉渠道,接受群众的举报和反馈,增强殡葬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提升群众对殡葬执法工作的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