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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对高唐县梁村镇、尹集镇、琉璃寺镇的调研情况看,乡镇层面的公用墓地都较为缺乏,三个乡镇墓地中既有集中性的公墓,也有家族式墓地,但即使建有集中公墓,但由于缺乏规划,长期无人管理,滥葬乱埋等问题时有发生。总体来看,高唐县农村公墓利用存在着一些共性和普遍性的问题。

一是各级政府党委重视不够,投入少。聊城市、高唐县虽然出台了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政策和意见,但仍只是主管部门的思考,而没有进行深入调研。在启动中没有纳入政府议程,同时用于殡葬改革和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严重不足。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公益性公用墓地建设也没有纳入到镇街层面的民生工程,没有纳入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当中。三个乡镇中,大部分村的集体经济非常薄弱甚至没有集体经济,村民委员会没有能力承担公用墓地建设管理成本,导致公用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薄弱,发展缓慢。
二是墓穴面积普遍较大,占用耕地较为严重。通过对三个镇的调查,平均墓地占地面积为10至15平方米,小墓地为5至6平方米,大墓地在布局上为20多平方米。1000人以下村庄的墓葬面积约22亩,有的达到40, 50亩,墓地占用大量农村耕地,使得原本供不应求的土地资源更显不足,人地矛盾更加突出。
三是公墓和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普遍滞后于新时代下新农村和新社区建设。三个乡镇都己规划建设农村社区,大的社区将近2000余人,但是殡葬及公用墓地设施建设十分滞后,导致农村居民进入新社区后无处举行送别仪式,吹喇叭等送葬仪式严重影响社区氛围。随着中国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再加农村社区建设的加快,这一矛盾将更加突出,更需迫切解决。
四是部分村庄安置困难,乡村风貌受到影响。虽然有些村还有农村公用墓地区域,但由于没有人员管理、没有规划,乱葬问题严重,公墓用地浪费严重,没有地方下葬,使得墓穴在农田建设,既破坏了农村环境,又不符合新农村建设。对于县郊缺少耕地的农民来说,安置问题也很难解决。原承包地己基本被征用,反而没有专门的地方来放置墓穴。受经济条件限制,大部分无地农民仍不具备购买商业公墓的条件,只能向有承包地的村集体或个人购买公用墓地。
五是墓地分散,建设无序。农村公用墓地基本上分布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自建自建,分布无序。墓园建设较为分散,形式样式不统一,分布在江水水库、乡道、山坡及耕地、砖石垒式、家族墓等,乱建滥建现象日益严重,既破坏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也容易引发火灾等事故。
“目前,梁村镇和睦王村己经开始公用墓地试点,村里专门拿出一块地用于修建村级公用墓地。但是,整个梁村镇目前的工作进展比较缓慢,非常多的问题都很难解决,尤其是岁数大的老人都不愿意迁去公用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