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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殡葬改革推进过程中,福清市在节约殡葬用地方面一直做了许多努力,已建成的公墓、骨灰楼堂等殡葬服务设施有164处,但由于人民群众“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市、镇、村三级的公墓和骨灰楼堂无法满足群众正常的殡葬需求,导致个别地区私建乱建坟墓的现象复发,修大墓、豪华墓行为屡禁不止。违规建设坟墓不但严重侵蚀了公共资源,影响了城市环境和形象,破坏了社会风气,而且加重广大人民群众的负担。福清市委市政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2017年3月提出“生命公园”这一绿色殡葬改革新理念。建设生命公园,是以节地生态为发展理念,遵循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形成节地、生态的骨灰安葬现代殡葬发展模式,不仅可以减轻群众负担,还可以满足群众正常的殡葬需求,更是符合群众“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

福清市成立生命公园建设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制定《福清市生命公园建设工作导则4.0修订版》,提出两个“必须”和两个“禁止”,即必须对自然生态的维持问题给予重点关注,从当地的自然生态优势出发建设生命公园,禁止对山体和森林造成破坏;必须对“公园”概念进行坚守,禁止以公墓区的标准来建设生命公园,明确生命公园建设和管理的标准。以“公园在前、安葬在后”的理念为指引,根据实际情况,在园内对草坪葬、树葬等一系列新型的生态葬法进行设置和运用。在设置生命里程碑的时候,同样需要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不能按照整齐规则和排列顺序摆放,设置原则为,每亩土地的里程碑设置量在50至75个之间,单个生命里程碑的布局方式有一穴、双穴和四穴等多种,每亩土地的穴位设置量在100穴以内。就生命里程碑来看,其以斜碑为主,占地面积在0.4可以内,和平面保持33“以内的倾斜度。碑下单个穴位的尺寸为lm*0.5m以内(穴位必须在地表下深埋,以骨灰安葬的方式适当地调整穴位深度),可以设置一穴一例或多例。就福清首个树下村生命公园来看,安葬区规划了1.5亩的土地面积,生命里程碑和穴位建设量分别为185个和315个,传统的坟墓做五台可能就有这么大面积了。该村共有2052人,每年大约会有10人去世,未来三十年,当地村民都不用为丧葬问题而担心,节地生态的安葬方式得到了真正的运用,留给子孙后代一片绿水青山。
生命公园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是对生命公园的运行和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生命公园建设完成后,面向本村村民,待其去世后,为其提供安葬之处,不实行对外销售,只收取运营费用和每年的管理费用,单个穴位的运营单价在10000元以内,双穴的运营费用在15000元以内,生命里程碑每年的管理单价在300元以内,管理费用一次性收取不得超过20年。其管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要按照非营利性和兼顾当地居民承受能力原则核定,经过相关村(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辖区镇人民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布,从而减轻群众的殡葬费用负担。如高山镇院西村生命公园,在后续的管理中,经当地村民全体表决后,明确生命公园单个穴位运营费为一次性收取0.5万元,双个穴位运营费用一次性收取1万元,以后每年收取一穴管理维护费70元,按50年测算,单穴总费用不到一万元。同时还对村内五保户老人无偿提供身后事的安息之所。与传统修建坟墓相比,生命公园的安葬方式大大降低了安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