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并全面推行绿色殡葬,眉山市结合其作为全国殡葬改革试点市的安排部署,于2019年4月23日制定了《眉山市殡葬改革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9一2021年)》,以满足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和《四川公墓管理条例》的要求。该计划要求眉山天府新区和各县(区)遵循“合法、环保、节地、适用、便民”的原则,将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村振兴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明确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和建设资金来源。
乡村公益性公墓的规模根据辖区人口和7%死亡率计算确定,要求墓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80%,独立墓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平方米。眉山天府新区和各县(区)将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政府基本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畴,资金主要来源为政府投入,同时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进行捐助和捐建。计划禁止社会资本合资、合作、合建,并规定乡村公益性公墓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应该无偿或抵偿向辖区居民提供服务。同时,计划注重宣传教育,通过有效的政策引导和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集中安葬新理念和新风尚,发挥社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和红白理事会的作用,进一步规范殡葬行为,激发和调动广大群众移风易俗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为乡村公益性公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