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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丧葬改革后,不仅破除了传统的丧葬礼制,而且礼法分离,丧葬逐渐由国家统一的规范向地方习俗过渡,丧葬形式进一步多元化。以丧葬服饰为例,原来的五服服饰从材料到制作礼制都有明确规定,民国后五服服饰地方差异非常明显,在台湾地区丧葬服饰为:“麻:麻布,子女、儿媳、长孙使用。竺:竺布,孙、甥、妊使用。蓝:蓝布,曾孙及其同辈使用。黄:黄布,玄孙及其同辈使用。红:红布,直系玄孙之儿子使用。白:白布,与死者同辈及外亲用之。而苏州丧葬习俗在服饰方面为:“孝男穿麻衣,戴麻冠,拖草鞋,腰扎草绳。麻冠挂两个棉球……父死棉球垂左,母死棉球垂右,父母双亡,左右都垂。孝孙垂的棉球是黄色的,与孝服相同……长孙服‘尾仔孝’,以黄色标志。曾孙和玄孙,以绿色和蓝色为标志。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民国时期的丧葬礼俗扮演着非常复杂的角色,反映着礼俗与社会变迁的互动。辛亥革命推翻帝制、建立民主共和的中华民国,作为社会文化一部分的丧葬礼俗亦需做出相应的调整以体现民主共和精神。民国改革后的丧葬礼仪由体现封建伦理精神转变为体现民主科学精神,是民国反封建专制在思想文化领域的继续.同时也是巩固民主共和政治观念的手段,此时,丧葬成为新制度的展示者、推动者。另一方面,民国时期“依循古礼者多”,传统丧葬扮演着社会变迁的阻碍者。丧葬礼仪正是在这种矛盾互动中,实现对旧丧葬文化传统的关联,也完成对新丧葬文化传统的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