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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字最早见于殷商甲骨卜辞,当时并无伦理的意思,后来才逐渐成为家庭伦理的范畴,反映基于血缘关系建立起来的朴素的自然情感。后经儒家学派将“孝”发展成孝道文化,并把其作为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内容。经过上千年的发展,“孝”已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孝经》中用“用天下之道,分地之利,慎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 fzl表达“孝”首先表现在物质上对父母的赡养。又云“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fs使孝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高度青睐。《孝经·纪孝行章》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田丧葬是子女表达孝心,弘扬孝道的重要途径和形式。《论语·为政》中曾说“生,事之以礼;死,丧之以礼,祭之以礼。”《中庸》曾道“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由此可见,“孝道”往往与丧葬文化联系在一起,并把亡者入土为安作为行孝道的重要标志。孔子强调在精神上追悼亡者,孟子认为孝道是丧葬观的主体精神,主张厚葬就是为了讲礼尽孝,否则即为不孝。荀子也十分注重孝在丧葬礼仪中的地位,他认为“厚其生而薄其死,是敬其有知而漫其无知也,是奸人之道”。
在儒家几位代表人物的积极倡导下,两汉以后的历朝历代都奉行“慎终追远”,“事亡如事存”的儒家孝道丧葬观,认为孝莫重于丧。这种观念如今已深深地植根于人们的思想之中。现今很多地方尤其是在农村地区,丧葬礼仪仍然能凸显出较为浓厚的孝道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