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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文化是我国的传统文化之一,讲究尊老敬老,在丧葬仪式中,体现为厚葬隆丧的做法与“慎终追远”的观念。《说文》中对孝的解释为“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意味着子女对父母的一种善行和美德。舒大刚认为,早期孝的含义为“敬神”、“事鬼”的宗教活动,“孝”字上部像“尸”,下部像行礼的孝子,在《周易》《诗经》等古代文献中的用法多见于祭祀祖先,《仪礼》《礼记》中孝子用于祭祀活动,在宗法制度下,只有嫡长子可以称为孝子,后期“孝”转化为“事亲”的含义说明了人类历史上从重神到重人的历时性飞跃,代表人类文明进步的正确方向。肖群忠认为,孝作为一种观念最早形成于周初,最初的含义为尊祖敬宗,周人用宗庙祭祀的形式表达孝这一伦理观念,同时西周时期的孝也具有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的含义,善事父母则为春秋战国时期发展出的新含义,从宗族伦理向家庭道德转变。

春秋战国时期,礼乐文明解体,传统孝道衰微,伴随我国社会由奴隶制转为封建制,在思想家的推动下,孝道从传统思想转化为一种封建伦理观念。在儒家的影响下,孝的伦理发展出一套完整的体系,以《孝经》的成书为标志,孔子在继承西周传统孝道的基础上重视仁爱之心,提出孝以仁为本的命题,并将孝与治国相联系,同时拓宽了“孝”的含义,结合孝与梯和忠的概念,在“敬”的原则上提出“几谏”,并将行孝与守礼结合,重视丧葬之礼。在当代,孝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原发性核心价值观与首要道德,是传统文化复兴的必然结果,随时代的发展吸纳现代性中自由平等的精神,形成传统与现代之间的统一。
在丧葬仪式中,孝道从意识、行为和物品三个方面予以体现。首先为意识方面,对亲人过世感到哀伤是人之常情,同时在传统观念中,为老人送终是为人子女的义务,胜村村民大多数都认为要“风风光光”送老人离开这个世界,否则即为不孝,丧事的排场和规模作为衡量孝心一种标准,在村内作为一种约定俗成的规则存在。
“农村大部分还是都吹喇叭,就这习惯,比方你说姑娘儿子都有,老人辛苦一辈子了,临死连个喇叭都不给人吹,也怕别人讲究。
在老人生病时,子女也需悉心照顾老人,村民之间联系密切,对于不孝的子女起到一种天然的监督作用,薄养厚葬的行为是为人所不齿的。在老人离世后,子女以及前来吊唁的亲友自然流露出的悲伤之情也是一种孝的体现。其次为行为方面,在仪式中,“事死如事生”的做法代表着即使父母离世,仍然以父母在世时的行为和态度对待父母,这也是对父母恩情的报答。在老人去世后,孝子需要规范自身的行为,包括不能穿红色等颜色鲜艳的衣服,三年内春节不能贴红色的春联,守丧期间不能剪发和剃胡须,遵守这些禁忌以表示孝子极度的哀伤与悲痛。最后为物品方面,孝子需要穿孝服、戴孝帽,前来吊唁的亲友系孝带,通过改变自身的衣着从外在表现上表达对父母离世的悲痛。仪式期间家中色彩鲜艳的床单和窗帘等需用白布遮盖,通过行为将对父母的孝心具体表现在生活中。在守孝期间为亡者上供摆祭,烧纸活等行为都是对亡者孝心的表达,寄托着对父母在另一个世界中生活的愿望。丧葬仪式以亡者为中心,仪式中也常常用语言表达对亡者离世的不舍,组成悼词和挽歌中重要的一部分为讲述亡者建立家业的辛劳与养育儿女的不易,作为孝文化的一种表达提醒人们在父母在世时应善待父母,牢记养育的恩情,免得在父母离世时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