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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制度包含骨灰存放,需建立公益性公墓。目前公益性公墓建设成为殡葬改革的短板。2004年,北京市完成长青园骨灰林建设并投入使用,成为国内首个城市公益性公墓。但全国公益性公墓建设仍不乐观。首先殡葬用地无地可用,大多数城市在编制城市规划方案时,没有将殡葬用地单独列出。作为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地方政府在出让过程中一般采取划拨方式,相对于商住用地的土地出让模式,地方政府会因此减少很多地方财政收入。

其次,作为典型的邻避设施,公墓的存在客观上降低了周围地块的价值,进一步损害了当前以土地财政为主的地方政府收入。在农村,公墓建设多采用荒山,林地,但目前农村土地大多己承包到户,属于村集体的荒山、丘陵数量不多。征用农民承包地,需对农民的地上附着物进行赔付,增加了公墓建设成本。最后,公墓建设资金短缺,中央为列支公墓建设专项资金,各地方财政难以支撑庞大的公墓建设维护费用。在发达地区,政府财力雄厚,但土地成本昂贵,政府缺乏建设公益性公墓动力。在相对落后地区,土地成本相对低廉,但地方财力不足,公益性公墓建设也相对落后。与传统基建项目不同,公益性公墓无法从银行获得融资支持,这也促使了部分公益性公墓走边经营,边建设的路子,通过多种渠道自我创收,公益性公墓违规经营也便司空见惯。